1950年2月8日,并8个区为4个区。
原内一、内二区合并为第一区,区政府驻活牛市;
原内三、内四区合并为第二区,区政府驻典膳所;
原外三、外四区合并为第三区,区政府驻上北关;
原外一、外二区合并为第四区,区政府驻桥头街。
同年4月26日,为成立东、西山工矿区,从阳曲、晋源县划入9个行政村,73个自然村。其中:
从阳曲划入小返、瓜地沟、白道、晒庄、王封、北头、冀家沟7个行政村,58个自然村;
从晋源县划入黄冶、冶峪2个行政村,15个自然村。
同年8月28日,东、西山工矿区暂不成立,新置第五区,区政府驻阎家沟,辖汾河以西地区全部村庄。
1951年4月2日,汾阳专区的晋源县划归太原市管辖(改属的批复时间,同时准备撤县设区),共计划入59个行政村,151个自然村。59个行政村是:东庄、武家寨、五府营、晋源东街、晋源南街、晋源西街、晋源北街、古城营、金胜、罗城、赤桥、花塔、晋祠、北大寺、牛家口、枣园头、王郭、姚村、南张、高家堡、南峪、邵城、小店、大村、温家堡、圪塔营、杨庄、西温庄、北王名、武宿、郑村、南坪头、南畔、东城角、古寨、北瓦窑、三贤、辛村、西里解、同过、张花、张花营、西草寨、南格、洛阳、郜村、梁家庄、流涧、南马、王家堡、东蒲、西柳林、孙家寨、东里解、刘家堡、北格、侯家寨、戴家堡、西贾。
同年8月2日,撤销晋源县建置(撤县设区正式实施时间),将县辖
汾河以西地区设立第六区,区政府驻晋源;
汾河以东地区设立第七区,区政府驻北格。
同年8月29日,从阳曲县划入太原市区12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其中
向阳、兰村、呼延、横渠、南下温、西村、土堂、张村、杨家村9个行政村划归三区管辖;
马头水、马角、圪垛3个行政村划归七区管辖。
1953年3月13日,从阳曲县、榆次县、清徐县划入14个行政村,69个自然村。其中
将阳曲县划入的庄子上、李家山、阳曲、黄花园、东张、东留庄、峰西7个行政村,36个自然村划归三区管辖;
将榆次县划入的孟家井、董家庄、岗头、沟北、祁家山、占道、张儿河7个行政村,32个自然村划归四区管辖;
将清徐县划入的吴家堡自然村划归七区管辖。
同年11月26日,全市进行划分乡镇工作,将126个行政村合并划分为4个镇,70个乡,分属三、四、五、六、七区管辖。此时:
第三区辖上兰镇和柴村、呼延、瓜地沟、新店、东留庄、小返、阳曲、横渠、下兰、向阳、新城、涧河、祁家山、庄子、丈子头15个乡。
第四区辖东五龙口、杨家峪、亲贤、小马、孟家井、南坪头、郑村、黄陵、狄村、马庄、港道11个乡。第五区辖白家庄镇和三给、东社、南社、西社、流屯、小王、小井峪、南堰、西铭、大虎峪、冀家沟、寨沟、王封、化客头、马头水、银角、白道17个乡。
第六区辖晋源镇、晋祠镇和古寨、罗城、黄冶、冶峪、南峪、西寨、古城营、北瓦窑、王郭、花塔、窑头、东庄营、姚村、枣园头14个乡。
第七区辖北格、小店、大村、西温庄、西攒、张营、辛郜、流涧、戴家堡、刘家堡、王吴、洛马、东草寨13个乡。
1954年1月2日,撤销第四区建置,
将东五龙口、杨家峪、港道、孟家井4个乡划归三区;
将马庄、狄村、亲贤、小马、郑村、南坪头、黄陵7个乡划归七区。将第七区改为第四区,区政府移驻小店。
同年6月4日,将原以数序命名的各区名称,改为以驻地或方位命名。即:
一区改为南城区、
二区改为北城区、
三区改为新城区、
四区改为小店区、
五区改为万柏林区、
六区改为晋源区。
同年9月17日,从阳曲县划入柏板、北山头2个乡,19个自然村,归新城区管辖。
1955年12月22日,全市36个行政街改建为36个街道办事处。其中,
南城区建立上马街、红市街、钟楼街、开化寺、半坡街、庙前街、前所街、大南门、南关、正太街、五龙口、并州路12个街道办事处;
北城区建立三桥街、鼓楼街、杏花岭、精营街、天地坛、上肖墙、缉虎营、坝陵桥、营坊街、大北门、上北关、兵工路、古城、尖草坪、享堂、敦化坊、大东关、职工新街18个街道办事处;
新城区建立光社、涧河、上兰3个街道办事处;
万柏林区建立万柏林、建设路(不久改为和平路)、白家庄3个街道办事处。
1957年3月12日,撤销新城、小店、万柏林、晋源4个区的建置,成立郊区。原4个区辖的28个乡,7个镇,9个街划归郊区管辖。是时,全市共设南城、北城、郊区3个区。
1958年6月上旬,将郊区7个镇28个乡,划为7个镇17个乡。
同年8月29日,又将郊区7个镇、17个乡和上兰街道办事处管辖的农业社,划为北格、小店、化客头、阳曲、晋祠、晋源6个镇,新城、王封、黄陵、杨家峪、小井峪、北寒、柴村、向阳、姚村、金胜10个乡。
1958年7月14日,从郊区划出南堰、和平路、万柏林、白家庄4个街道办事处,设立河西区,区人民委员会驻新建路。
同年8月29日,从阳曲县划入曹坪、杏林坪、大南坪、河口、阁上、梭峪、嘉乐泉7个乡,从交城县划入古交镇和草庄头、岔口、原相、姬家庄、南头、河南、营立、镇城底、邢家社9个乡,改河口工矿区为古交工矿区,区人民委员会移驻古交镇。
这时太原市下辖五个区:南城区、北城区、河西区、郊区、古交工矿区。
1959年1月21日,国务院决定划出晋中专区所属的清徐县和晋北专区所属的阳曲县归属太原市辖。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太原市辖县之始。
同年2月6日,太原市人民委员会撤销太原郊区建置,原郊区所属区域分别划属南城区、北城区和河西区。
是时,太原市共辖二县四区,即阳曲县、清徐县、古交工矿区、南城区、北城区、河西区。
1960年3月5日,恢复郊区建置,划原郊区的区域归其管辖。
同年6月20日,撤销南城、北城、河西、郊区及其所属街道办事处,划为柳巷、双塔、巨轮、尖草坪、向阳、万柏林、和平、义井、西山9个区级城市人民公社,由市直辖。
同时,将原有街道办事处改为56个城市公社管理区;原四区境内农村公社作为分社分属各城市人民公社管理。古交工矿区、阳曲县各划有8个人民公社,清徐县划有7个人民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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