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城镇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优化我市行政区划布局,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镇化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指导意见(试行)》(桂民规〔2018〕6 号)的有关规定,我局代市政府草拟《岑溪市设立街道办事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转给你们征求意见,请你们认真研究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无意见也需书面反馈意见),于2019年1月2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反馈至市民政局。
联系人:甘启平;电话:8239598
电子邮箱:
cxsmzj2212@163.com 附件:1、岑溪市设立街道办事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市直有关单位名单
岑溪市民政局
2019年1月15日
附件:
岑溪市设立街道办事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对岑溪发展明确的定位、提出的要求,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准确把握世情、国情、市情发展变化大势,把岑溪放在西江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圈和北部湾经济圈,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去谋划发展,汇聚民智、集思广益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打造桂东南副中心城市。岑溪1995年撤县设市,23年来紧紧围绕“东进、南扩、西延、北拓”的城市发展思路,尽快将岑溪打造成为桂东南副中心城市。随着城市建设和发展,城区人口集聚效应愈发凸显,现在以乡镇管理和服务的模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服务需求。根据广大干部群众对城区行政区划调整意愿,对岑城镇行政区域进行调整,拟设立街道办事处,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桂发[2001]1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指导意见(试行)》(桂民规〔2018〕6 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行政区划布局,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镇化水平,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展大工业、建设大城市的战略构想。
(二)目标任务:通过区域调整进一步优化我市行政区划布局,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升城市发展、城市管理和城市辐射能力,尽快把岑溪打造成为桂东南副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统筹规划行政区划调整,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等充分衔接。严格按程序研究论证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综合考虑生产力布局、地理条件、文化习俗、生态环境、历史沿革等因素,充分征求社会各方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方案科学合理。
(二)因地制宜、精简高效。按照优化协同本次高效机构改革的要求,坚持有利于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和提高行政管理效能的方向,精简高效实施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严格按不增加镇数量,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改变现镇政府驻地,不新建办公楼,区划界址明晰的原则,设立街道办事处。
(三)有序推进、确保稳定,必须按规定程序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将社会稳定风险作为行政区划调整的重要申报审批条件。积极稳妥实施行政区划调整,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引导,提前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实施风险。
三、基本情况
(一)岑溪市基本情况
岑溪市是广西壮族自治区辖县级市,由梧州市代管。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是粤桂两省交界处,东、南接广东省郁南县、罗定市、信宜市,西邻玉林市容县,北靠梧州市藤县、龙圩区。面积2770.25平方千米。总人口96.8万人。辖14个镇,26个居委会、256个村委会。
岑溪位于珠三角经济圈与大西南的结合部,既是联接华南和珠江三角洲及港澳地区经济辐射的重要腹地,又是大西南资源型经济与沿海外向型经济的连接点。随着洛湛铁路、洛湛铁路岑茂线、岑罗铁路、包茂高速公路、岑罗高速公路、广昆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岑溪市形成了以高速公路、铁路为主的“双十字”交通格局,将建成连接两广的陆路交通枢纽、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重要基地、桂东南副中心城市。岑溪市资源丰富,全市森林覆盖率达72.85%,主要经济林有玉桂、八角、软枝油茶、砂糖桔等;主要矿产资源有花岗岩、铅锌、稀土、高岭土等,其中花岗岩、稀土储量分别达到21亿立方米、30万立方米。岑溪市是著名的中国古典型三黄鸡之乡、中国花岗岩之都、中国绿色名市、中国观赏石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长寿之乡、中国绿色砂糖桔之乡,同时,是全国经济林建设示范县和最大的桂圆肉加工销售基地之一、中国优质高产食用油茶基地。传统产业有石材、矿产品选炼、林产林化、五金制品、轻纺服装等,新兴产业有家电电子、陶瓷、稀土等。
(二)岑城镇基本情况
岑城镇是岑溪市人民政府驻地,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中部,东接归义镇,东南接梨木镇,南连大隆镇,西邻马路镇,北靠三堡镇、糯垌镇。全镇面积239.4平方千米。市区常住人口25.48万人。辖樟木、城厢、龙井、甘冲、百花、育才、思英、思湖、上奇、城南、城西、新兴、城北、北环、富民、孝坊、兴业、义洲、明都社区19个,探花、思孟、木榔、山心、垌尾、竂田、大锦、黄沙、六凡、六田、乌峡、天星、古塘、龙登村14个。1994年跻身“广西农村经济综合实力百强镇”行列,2001年确定为自治区重点镇。
岑城镇辖岑溪市城区范围有城厢、孝坊、兴业、百花、育才、城北、新兴、北环、樟木、富民、义洲、思英、思湖、明都、城南、城西、龙井、甘冲、上奇19个社区,城区面积25平方千米,常住人25.48万人。城区区域从事非农产业人口占就业人口比例达到80%以上。近年来,岑溪围绕“东进、南扩、西延、北拓”的城市发展思路,结合自治区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市)建设,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推进一河两岸新城区建设和推进一河两岸路网、南环过境公路辅路、南北大道延长线辅路等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岑溪的城市形象和品味,着力打造成桂东南副中心城市。2018年城区房地产销售面积达92万平方米。
四、城市社区区划调整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化城市管理机制体制改革。创新成立城市社区党工委和城市社区管委会,由市委副书记担任城市社区党工委书记,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城市社区管委会主任,全面加强对城市社区的管理和指导。
(二)优化调整社区行政区划设置。针对原有社区管辖人口过多、管理水平粗放的实际情况,对城市社区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建设创新社区管理服务的意见(桂政办发〔2013〕16号)文件规定,每个社区规模以3000户左右为宜,把原有的11个城区社区优化调整为19个社区,不断提升城市基层管理水平。2018年10月市人民政府十六届第2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岑溪市城市社区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三)开展深化“双报到”创建“美好社区”工作。推进宜居、平安、人文、和谐、智慧等“五大社区”建设,整合各方面的项目、资金、人力等资源,开展各类服务群众活动,积极为居民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增强了居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五、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条件和必要性
(一)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的指导意见(试行)》(桂民规〔2018〕6 号)文件规定,岑溪镇符合设街道基本条件:口人规模建制远超过10 万人以上;‚区域从事非农产业人口占就业人口比例达到80%以上;ƒ拟设街道区域已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范围,建成区面积超过全镇面积的10%;④拟设街道区域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齐全。
(二)设立街道办事处的必要性。随着我市城市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区,城区居住人口呈现快速增长趋势,城市管理社区化趋势日益明显,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
1、按《岑溪市城市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城区共设立樟木、北环、新兴、城北、龙井、义洲、明都、思英、上奇、城西、城南、思湖、城厢、孝坊、兴业、富民、甘冲、育才、百花等19个社区。城区面积25平方千米,占全镇面积10.4%,常住人口25万人,市区学校16所,在校学生24738人,城区区域从事非农产业人口占就业人口比例达到80%以上。
2、岑城镇人民政府作为管理我市城市社区的一级政府,仍按管理村委会的模式来管理城市社区,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不明显,已远不能适应城市管理的需要,许多城市管理不到位,严重制约了我市城市的发展。城市管理工作量大具体繁杂,如治理环境脏乱差、市政府设施公共维护、取缔占道经营、纠正乱停乱放、维护社会治安、社会救助等,需要设立街道办事处按城市社区进行管理。
3、从我市城区面积、人口密度等数据来看,可以申报设立两个街道办事处。1995年9月,岑溪撤县设市,由梧州市代管。2008-2010年,连续三年被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和人民政府评为“广西科学发展十佳县”。连续九年获全自治区双拥模范城。2010年获“中国绿色名市”称号。2016年确定为广西新型城镇化示范县。通过设立街道办事处来推进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加强基层社会服务和管理创新,有利于提高城市品位,有利于岑溪尽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去谋划发展,谋划好广西东大门建设,打造成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康养城市等高标准的桂东南副中心宜居城市。
4、对比周边县级市,北流市于2002年9月设立了3个街道办事处,罗定市于2009年设立了4个街道办事处。对城市社会治理、城镇化建设都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六、拟设立街道办事处的情况
1、岑城镇(划分后):四周界址为:东接归义镇,东南接梨木镇,南连大隆镇,西邻马路镇,北靠三堡镇、糯垌镇。面积189.45平方千米,辖上奇1个社区,探花、思孟、木榔、山心、垌尾、竂田、大锦、黄沙、六凡、六田、古塘、龙登、天星、乌峡村等14个村,常住人口6.09万人。
2、街道办事处管理:城厢、孝坊、兴业、百花、育才、城北、新兴、北环、樟木、富民、义洲、思英、思湖、明都、城南、城西、龙井、甘冲等18个社区,市区面积24平方千米,常住人24.53万人。
七、街道办事处的管理体制
街道办事处设立后,实行城市化管理体制,为正科级单位。 街道办事处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区域为准,区域界线也据此界定,原社区、村所辖土地边界不变。不新建办公楼,新设立的街道办事处办公经费由市财政解决,人员编制从现有人员编制内调剂解决。原岑城镇所属集体企业及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性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不平衡部分由市政府协调安排。
通过设立街道办事处来推进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加强基层社会服务和管理创新,有利于提高城市品位,有利于岑溪尽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去谋划发展,谋划好广西东大门建设,打造成智慧城市、海绵城市、康养城市等高标准的桂东南副中心宜居城市。
2019年1月13日
附件2
市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政法委、信访局、发改局、财政局、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统计局、人社局、编办、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