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区划网站资料
1949年
天津专区 专署驻杨柳青镇 10县 3镇
沧县专区 专署驻沧镇 9县 2镇
1958年
◎1958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1958年4月29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秘王字第307号】通知:
3.撤销沧县专区,将原属的沧县、黄骅、盐山、庆云、宁津、南皮、东光、吴桥、景县、故城、阜城、交城、枣强、献县、河间、肃宁16县和孟村回族自治县划归天津专区(专员公署驻沧县);天津专署的宁河、宝坻2县划归唐山专区。
◎撤销天津专员公署,将原天津专署所属各县划归天津市领导。(1958年12月22日国务院批准)
1961年
◎设立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唐山、承德、天津、沧州9专员公署。将原由邯郸、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唐山、承德、天津7市领导的涉县等64县和宣化、秦皇岛、汉沽3市分别划归邯郸、邢台、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唐山、承德、天津、沧州9专员公署领导。(国务院1961年5月23日批准)
◎天津专员公署机关驻地由沧县迁回天津市。(1961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