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
20429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0-07-06 09:31 来源:南平市民政局 字体:
南民函〔2020〕28号
类别:C类
谢开春委员:
《关于撤销延平区设立县级延平市的建议提案》(第20429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延平区撤区设市属于县级的区划调整,审批权限在国务院,需按法定程序逐级上报国务院审批。若正式启动延平区撤区设市申报工作,其程序是:首先由延平区政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后,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要正式向南平市政府提出撤区设市申请报告,南平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后上报省政府,省委省政府研究决定后上报国务院审批。
领导署名:吴发胜
联 系 人:周恒岁(区划地名科科长)
联系电话:13338543328
南平市民政局
2020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