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山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的通知
江政发〔2021〕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江山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江山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整合提升全省各类开发区(园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发〔2020〕20号)、《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造高能级战略平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20〕25号)、《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衢州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衢政发〔2021〕10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开发区(园区)系统性重构、创新性变革,更加充分地发挥江山市产业特色和开发区体制机制新优势,加快形成功能布局合理、主导产业明晰、资源集约高效、产城深度融合、特色错位竞争的开发区(园区)发展新格局,为全市建设“重要窗口”提供强有力的平台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现状
江山市现有各类开发区(园区)4个区块4块牌子,分别是江山经济开发区、四都工业功能区、贺村工业功能区、峡口工业功能区。其中,江山经济开发区为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省级经济开发区;四都工业功能区、贺村工业功能区、峡口工业功能区为江山市委市政府自行设立的乡镇工业园区。各区块具体情况如下:
(一)江山经济开发区
江山经济开发区成立于1988年7月,1994年8月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先后经过2010年和2019年两轮整合提升,形成“一区三园”空间布局,即江东工业园(6.18平方公里)、城南工业园(27.91平方公里)、莲华山工业园(23.71平方公里),总规划面积57.8平方公里。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51.5亿元,税收14.31亿元。管理机构为江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江山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科级),内设8个科室,下属1个事业单位和1个国资公司,核定行政编制16名,事业编制51名,编外用工13名。
1.江东工业园:位于江山城北上余镇,规划面积6.18平方公里,重点布局以精细化工为主的新材料特色产业集群。范围:东至余航村自然山体和兴工十一路,南至规划道路兴工南路,西至46省道,北至46省道。
2.城南工业园:位于江山市城南,规划面积27.91平方公里,重点布局总部经济、数字经济、楼宇经济、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装备制造和“退二进三”、“退二优二”。范围:东至江电路和江山港,南至江山港和莲华山大道,西至规划高新西路,北至杭长高铁和沪昆铁路线。
3.莲华山工业园:位于江山市域中部,规划面积23.71平方公里,重点布局门业家居、高端装备、消防应急、健康生活产业。范围:东至规划道路17号路,南至46省道,西至江山港近岸,北至贺滨路。
(二)四都工业功能区
四都工业功能区为江山市级工业园区,规划面积3.42平方公里,管理机构为四都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正股级),管理人员8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产业,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0.46亿元,税收0.68亿元。范围:东至茹菇垄水库,西靠傅筑园村儒林自然村东侧边界,南邻儒林溪,北与柯城区华墅乡接壤。
(三)贺村工业功能区
贺村工业功能区为江山市级工业园区,规划面积4平方公里,管理机构为贺村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正股级),管理人员17人,重点发展门业、消防应急和健康生活产业,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61.5亿元,税收2.27亿元。范围:鹿马山片区东至江贺公路,南至坛贺线,西至贺村村坞里东面,北至大成路;金塘山片区东至江贺公路,南至互通立交,西至淤前村东面,北至幸福村南面;淤头片区东至山深线,南至姜家公路,西至棠坂村东侧,北至淤头迎宾大道。
(四)峡口工业功能区
峡口工业功能区为江山市级工业园区,规划面积1.81平方公里,管理机构为峡口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正股级),管理人员4人,重点发展门业、木业、塑胶产业,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6.8亿元,税收0.67亿元。范围为:东至山坑溪,南至黄衢南高速峡口互通口连接线、里前垄自然村,西至经二路,北至西干渠。
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开发区
是我市工业经济主平台定位,按照“创新体制机制、提升开放创新水平、提升产城融合水平”的要求,坚持“系统设计、完善架构、理清边界、明晰职权、解决痛点、理顺体制、激活效能”的原则,整合空间规划、改革管理体制、理顺机构职能、重组人员队伍、优化激励机制、焕发生机活力,推进开放创新和科技创新,真正为平台赋能,为江山新一轮发展奠基。
(二)主要目标
依托现有省级开发区(园区),按照牌子就高、政策叠加、范围适当的原则,推进县域开发区(园区)实质性整合为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江山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推进开发区(园区)体制创新、开放创新和产城融合,到2021年,确保江山经济开发区进入全省高质量骨干平台,力争进入省级经济开发区前35名;到2025年,综合实力和产业竞争力明显提升,形成时尚、高端装备、新材料等三个百亿主导产业,力争进入省级经济开发区前30名。
(三)基本原则
1.聚焦平台集聚化。加强统筹规划,系统科学谋划,强化开发区经济发展增长极的核心地位和引领作用,加快整合提升,形成空间相对集中连片,突出产城融合,完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功能配套,提升产业平台能级水平,实现开发区规模化发展。
2.聚焦发展集约化。按照权责一致,加快改革创新,最大限度赋予开发区经济管理权限。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决策流程,聚焦盘活存量和提升增量,突出创新驱动、亩均提效、招大引强,促进新动能、新优势再培育,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
3.聚焦要素集中化。全方位深化对外开放,推动改革前沿政策措施和创新试点项目在开发区先行先试,不断增强开发区创新活力,建立激励和保障相适应的长效机制,加快集聚各类优秀人才和优质资源,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示范区,构建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4.聚焦产业集群化。突出产业为王,深化产业链“链长制”示范试点工作,按照现代产业集群理念,做大做强主导产业,积极引进培育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隐形冠军和单打冠军企业,增强发展后劲,加快建成高质量、竞争力、现代化产业体系,打造三个百亿级以上特色产业集群。
(四)整合范围
优化原江山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空间格局,明确莲华山工业园为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主平台,整合形成新的浙江江山经济开发区,新平台总规划面积为57.8平方公里。加快创建江山智能装备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撤销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江山片区省级平台牌子。
贺村、峡口、四都等三个乡镇工业功能区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转型提升为创业创新园。
(五)产业定位
举全市之力,集聚创新、人才、资本、土地“四大要素”,开展强链、补链、延链,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具体产业定位:
1.打造百亿时尚产业:重点围绕以欧派、名雅居、王牌家居等骨干企业和以健盛集团、十里牌纺织产业园为主的纺织服装产业,向整木家居、全屋定制、时尚生活等方向发展。
2.打造百亿高端装备产业:重点围绕申达电气、科润智控、天际互感器、科力车控、永利百合链传动等骨干企业,从电力变压器、特种变压器、高低压成套设备、高低压电器元件、互感器等为主的输配电产品,不断拓展至汽车配件、链条、金属管件、智慧消防等系列产业门类。
3.打造百亿新材料产业:重点围绕同景新能源、雷士照明、研一新材料、捷尔世阻燃、国石磁业等骨干企业,重点布局以精细化工为主的新材料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发展壮大功能性磁性材料、特种领域用新材料、新光源、新能源等细分领域。
三、任务举措
(一)深化平台整合提升
1.优化空间布局。优化原江山经济开发区“一区三园”空间格局,主攻莲华山工业园用地发展空间拓展;推进城南工业园“退二进三”、低效用地处置和园中村拆迁;加快江东工业园整治提升,确保成功认定为省级化工园区,做好江东工业园五期已征区块报批扫尾和园中村搬迁。对城市范围内开发比较成熟、具备城市功能的区块转化为城市街区,同时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修编合理进行用地功能调整。锁定全市乡镇工业功能区四至范围,原则上不再拓展工业用地发展空间,不符合开发区准入条件的工业企业今后依法逐步淘汰关停,符合准入条件的优质企业和项目向开发区集聚发展。结合国土空间规划修编,调整优化未整合纳入的乡镇功能区土地利用规划。
2.推进产城融合。按照产业新城发展定位,着力加快开发区产城融合专题研究,在市域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引下,编制《江山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并做好与城南新城、贺村小城市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按照产城融合发展理念,强化近期建设项目管理,统筹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商住开发等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
3.明晰产业布局。重点布局发展时尚、高端装备和新材料等三大主导产业。其中莲华山和城南工业园重点布局以门业家居、纺织服装为主的时尚产业和以输配电、汽车配件、智慧消防等为主的高端装备等特色产业集群;江东工业园重点布局以精细化工为主的新材料特色产业集群。深化产业链“链长制”示范试点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4.强化整治提升。围绕建设美丽园区目标,以美丽厂区建设为主抓手,推进园区整体风貌提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要求,着力完善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园区安全环保隐患整治,加强园区安全管理和环保治理数字化监管体系建设,建设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打造智慧园区。
(二)优化管理运行体制
5.提高行政效能。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开发区管理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按照模块化运行要求,优化行政组织架构,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明晰内设机构职责。推行“党工委(管委会)+”体制,落实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和管委会主任“一肩挑”,建立扁平高效的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探索设立开发区人大工委,加强开发区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的审查监督。根据《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开发区(园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设置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强化纪检监察机构职能作用。赋予开发区主要领导推荐提名权,建立适应市场化和专业化要求的班子配备和人才队伍建设机制。
6.明晰权责边界。按照“经济管理职能应有尽有、应给尽给,社会管理职能能少则少、能精则精”的原则,进一步突出开发区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主责主业,最大限度剥离社会管理职能,社会管理职能原则上划归所在乡镇(街道)或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经济开发区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坟墓迁移等政策处理工作和社会稳定,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开发区做好资金保障和政策把关工作。
7.优化服务机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围绕“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全生命周期服务,强化企业从项目入园至投产运营需办理事项的全程代办、帮办、陪办。深化组团联企服务,开发区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及一般干部三级组团。加强开发区党建工作,高标准推进企业党组织“四化”建设,以党建促企业发展,进一步擦亮“党旗领航 兴工强区”党建品牌。
8.改革人事制度。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的前提下,推进人事制度和薪酬管理制度改革,探索全员聘用制和末位淘汰制,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开发区,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切实提升服务能力。下属开建投公司按市场化方式制定薪酬办法。
(三)完善合力扶园机制
9.完善财政体制。强化开发区财政预算管理,探索建立独立核算机制,完善财政分成体制。
10.强化空间保障。按照“两保障一支持”原则,全力保障开发区用地需求。全市每年新增土地指标优先保障开发区重大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盘活开发区内已批未征、低效闲置等存量土地,盘活的奖励指标全部用于支持开发区新的发展空间拓展。
11.完善派驻授权。按照“区内事区内结”的原则,通过派驻入驻、权限下放、职能融合、交叉兼职、人员打通等方式,推动主要经济职能部门与开发区高度融合、完全融合,依法依规赋予开发区相对独立、完整的经济管理权限。对于暂时不宜下放的管理权限,依法实行见章盖章、见章跟章制度,切实做到“审批不出区、办事不出门”。调整优化派驻部门和人员,强化派驻干部对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开发区负责派驻人员指挥协调、管理考核和提名推荐。派驻干部的身份性质不变,编制、人事关系仍在派出部门,党(团)组织、工资、工会等关系可转到开发区,年终考核按其总数的20%确定优秀等次人员。派驻人员调整须书面征求开发区意见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12.建立捆绑考核。将涉园区重点部门及相关乡镇(街道)的年度考核与开发区捆绑考核。涉园区部门考核与开发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挂钩,相关乡镇(街道)考核与开发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完成情况挂钩,设置一定比例奖惩浮动分值,视工作完成情况实施奖罚。实现涉园区部门、乡镇(街道)围绕园区转的目标,形成合力兴工扶园的工作格局。
(四)加快国资企业改革
13.实行一体高效运作。市国资办委托开发区管委会履行开建投公司出资人职责,开建投公司作为管委会下属企业,其经营班子由开发区管委会任免。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建投公司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实行一盘棋统筹。
14.实现“两覆盖”目标。市国资办统筹调配全市国有资产资源,实现经营性资产覆盖债务、收益覆盖利息的目标。
15.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快推进开建投公司市场化转型步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开建投公司实行市场化公司会计核算办法,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开建投公司以开发区的投资建设开发和运营为主业,聚焦和服务于开发区的高质量发展。建立开建投公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与经营班子和员工收入相挂钩。
(五)聚焦产业提质增效
16.优化招商机制。坚持招商引资“一号工程”,围绕三大主导产业培育体系,突出产业招商、以商引商和中介招商。聚焦招大引强,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重点考核引进5亿元以上大项目,对开发区引进10亿元以上大项目进行表彰奖励。设立开发区产业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分类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对基金进行运作和管理,丰富招商手段,提升招商实效。
17.聚焦创新驱动。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鼓励和支持区内企业与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强化科创园、孵化园、产业创新综合体等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主导产业”全链条式竞争优势。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打造一批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平台。通过“互联网+”,推进“机器换人”,大力推进开发区智能制造提质扩面和智能化产品研发生产,加快从“制造向智造”转变,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企业品牌影响力。
18.狠抓倒逼转型。全力推进开发区“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加大开发区内低效用地“腾笼换鸟”力度,制定整合倒逼收储企业清单,开展低效企业工业用地处置专项行动,对收储盘活用地统一规划,科学定位,合理布局,重新出让,用于主导产业发展。
19.强化企业培育。加快开发区企业上市培育步伐,推进一批企业股改、上市。充分运用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运用,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推动企业上规升级。鼓励和引导园区企业建立产权清晰的现代企业制度,实施“内联外合”工程,引导关联企业兼并重组和对外开放合作,促进主导产业强链、补链和延链,扎实培育一批龙头、隐形冠军和单打冠军企业,引导龙头企业集聚发展,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加强协同制造、协同创新,构建新型产业创新生态。
(六)强化组织保障
20.加强工作领导。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市领导任副组长和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合提升工作小组,加强整合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部署,统筹推进整合提升工作格局。配优配强新平台干部,完善组织体系,以强有力队伍加快推进新平台建设。
21.细化工作方案。整合提升工作小组根据整合提升方案,制订具体的目标任务、工作清单,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清单列表抓进度,蹄疾步稳推进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
22.强化工作保障。整合提升各工作小组和相关部门、相关区块,要按照“站位最高、方案最优、推进最稳”的要求,把平台整合提升作为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加以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要求和进度安排,加强力量调配,明确各项工作纪律,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平台整合提升工作顺利圆满。
四、规划图件
详见附件。
附件:1.江山市开发区(园区)现状基础图
2.江山经济开发区空间整合范围图
3.江山市开发区(园区)现状情况表
4.江山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四个一批”情况统计表
图见
http://www.jiangshan.gov.cn/art/2021/7/7/art_1229077371_1621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