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沙街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发布日期:2022-08-04
http://www.gzns.gov.cn/hdjl/jgfk/content/post_8471902.html 2022年6月28日至7月4日,南沙区民政局在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南沙街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间,广大群众高度关注和积极参与,总体上,本次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认同。经对相关意见进行汇总分类,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究,对合理意见予以采纳。现将有关意见反馈如下:
一、关于界线方面的意见
本次行政区划变更界线的划分综合考虑区域协调发展、人口规模及增长趋势、镇(街)区域面积、地理空间、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等因素,以及原则上按行政村管辖范围予以界定,总体上符合行政区划管理的有关规定和以上各方面因素;结合社会公众意见,商住小区按便于公共服务和界线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适当调整管辖社区,拟将现黄阁镇南沙境界家园、富门花园、保利思泰花园、保利保宏花园、星河东悦湾划入新设南沙街道。
二、关于教育方面的意见
根据《南沙区义务教育招生实施细则》,结合南沙区地理及交通状况、学校布局及规模、人口分布、招生方式、新增公办学校、对口学校学位情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小学和公办初中的招生范围。行政区划变更不影响招生地段的划分。
三、关于促进区域发展平衡的意见
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广州南沙开发区(自贸区南沙片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南沙区各镇(街)、功能片区作了详细的规划定位,本次行政区划变更积极响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要求,有利于促进各镇(街)、片区的优势发挥和全区的平衡发展。
四、关于政务服务的意见
南沙区镇(街)级可网办事项超98%,群众可通过网办或就近咨询网办。下一步我区将继续通过授权办理、接件转办、自助办理、网上办理等多种方式,推进新一批“全区通办”事项落地;通过代收、代办、委托下放等方式,推动个人事项进一步下沉村(居),方便群众就近办事。
五、关于医疗方面的意见
南沙区将“优医工程”列入历年区政府“民生实事”,结合《南沙新区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17年-2025年)》,通过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按标准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强化医院建设,提升资源配置,改善就医环境,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六、关于公共交通方面的意见
将结合新设街道的实际,继续加大公共交通服务设施的投入,不断优化公交线网,同时强化不同行政区之间的公交衔接,提升公共交通便利性,确保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结合新设街道办事处驻地、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情况,增设优化有关公交线路,满足相关区域群众出行需要。
七、关于历史文化方面的意见
历史文化同属于南沙的区域文化,行政区划变更后将继续加大对历史文化的传承发展,组织新设街道集中更多资源,打造传统文化品牌项目,不断促进村(居)非遗文化的传承发展。
八、关于街道名称的意见
综合考虑新设街道的历史沿革、地理特征、功能定位等情况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部分网上公众提出命名建议不符合地名命名规则以及存在与省内其他地区镇、街名称重名的情况),变更后的北部街道拟命名为“南沙街道”,主要理由是:“南沙”一词从最初的南沙公社到南沙镇、南沙街传承到南沙区,历史沿革清晰,现南沙街道办事处、南沙区政府驻地均位于变更后的“南沙街道”,保留现南沙街道的名称,符合其历史沿革以及区政府、现南沙街驻地的指位性。
南部街道拟命名为“港湾街道”,主要理由是:据历史记载,该街道辖区在唐代是船艇锚泊的港湾,现地处南海珠江口海港凸出位置,是广州市唯一出海通道,辖区内建有客运港和国际邮轮港,是广州水上国际客运门户重要港口,取“港湾”命名,符合该街道古今港湾的地理特征以及水上国际开放门户的功能定位。
九、关于停车位、旧村改造、小区公共配套、乱停放、物业管理等意见
此类意见与行政区划无直接关系,将移交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十、其他未尽事宜,最终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方案为准。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