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否有存在必要?
住房保障功能明显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重合。房地产市场监管功能明显可以划归商务部。城市村镇建设司职能可能与自然资源部重合。只有一个建筑行业监管职能尚有独立性,但规模太小,完全可以就近由工信部代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设置下列机构:
办公厅
法规司
住房改革与发展司(研究室)
住房保障司
标准定额司
房地产市场监管司
建筑市场监管司
城市建设司
村镇建设司
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
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住房公积金监管司
城市管理监督局
计划财务与外事司
人事司
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