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所谓的问题文学,只知道抛出问题而不知道寻求解决方案。
现在最关键的就是确定村/社区一级到底用什么样的组织形式,现在全国各地有用小村制的,四川的山区尤其普遍,有用大社区制的,珠三角比较普遍,有采用半社区制的,长三角大体就是这个样子。首先要明确这一级的具体组织形式,然后全国先将基层搞好再说
我个人是支持大社区制的,并且提出明确的标准和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
1.严格以小学为标志,学校不足的就该去建,小学过多的该合并的就合并。对于人口稠密的城市地区,小学学区=15分钟生活圈,这个没毛病。
2.在采用大社区制的情况下要避免乡绅阶级形成,大社区就必须采用地方自治和上级派遣向结合的行政模式。乡级在社区派遣5个以下的工作人员是必须的,并且这些人将来走正常的官员升迁途径
3.既然存在晋升路径,就该用小的管理幅度,一个乡镇街道管理10个大社区为宜
4.城市地区的大社区制,可以参考深圳,农村地区的大社区制可以不对乡镇管辖的大社区数有管理幅度的要求,达到交通上限即可,而我认为这个交通上限至少600平方公里
5.乡镇街道定下以后,区县管辖10个乡镇街是很有必要的,可以按此调整
6.经过一段时间稳定后,就不要再向下摊派任务了,各岗位各机构该干嘛都应该明文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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