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乡(市)三级政府,乡(市)下辖自然村与镇。
省一级除不合理的作局部调整外,不作大规模的整编。
县大约由目前的2-3个县合并而成,是大县。 比如江西省范围不变,下辖30左右的县。
乡(市)大约由目前的4-5个乡镇合并而成,建设成为强有力的一级政府。相对的,大约目前的一个县可分为4个乡(市)。
把自然村归并(当然是远景规划),使聚落都不太小,这点的意义在论坛里讨论过,我觉得很有意义。大致在南方由0.8个村委会所属的自然村合并为1个自然村。镇就是有一定规模的集镇。 镇在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可以升为市,给予一定的地盘。
这样一来,一个乡(市)下大约有40-50个村镇,直辖没问题。 可由乡(市)政府派出机构驻扎在辖区内的几个村镇(镇上一定派驻),进行划分片区的管理(注意:不是在乡、村之间加一级行政,仅是驻扎而已),驻镇上的称为镇公所,驻村上的称为村公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