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我国行政区划层次改革
众所周知,当今中国地方行政区划建制一般有四个层级,即省、自治区→地、市、州→县、区、县级市、自治县→乡、镇;而西部少数边远山区,在县与乡镇之间还设有县的派出机构——区公所,东中部地区的一些乡镇则在乡镇与村之间设管理区或办事处,形成了五级管理层,管理层次之多,居世界之首(如美国是划分为州、县两级,日本是划分为都道府县、市町村两级)。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发展,四级、五级管理,尤其是市管县体制的弊端日益暴露,并成为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的障碍。具体来说,有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中央政府政令不畅、政策落实不到位、“土政策”滋生、地方保护主义盛行。因为在省级与县级中间增加一个行政层次,使原本两级之间可以直接沟通的事务,现在必须通过地级市来上下传达,降低了信息的传递速度和效率;而且使信息在传递过程中多受一层主观干扰,很容易导致信息传递失真,甚至“变味”。
二是有一级行政区划就需要配置一整套机构和人马,增设地级市行政区划造就了大批政府和公务人员,增加了财政负担,最终加重了老百姓尤其是农民的负担,使农民负担屡减不轻。在增设机构人员的同时,真正可管的事务并没有增加,人浮于事由是滋长;想管的事大家都要管,不想管的事却互相推托,出现相互扯皮的现象——这些,最终导致行政效率低下。
三是城乡经济、社会各有其特点,在推行市管县制的实践过程中难以做到合理规划、协调发展——往往是片面发展城市,忽视农村和农民的利益要求。由于“市管县”体制主要依靠行政力量的维持,存在着侵占县及农村地区利益的趋向。事实也的确如此,在不少地方就出现了“市压县”、“市刮县”的局面:如湖北荆州与石首(由荆州代管)的矛盾、山东枣庄与滕州(由枣庄代管)的矛盾,等等。
为什么会产生上述问题?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
一是宪法规定不严密,使得这一体制“有机可乘”。依据现行宪法第30条的规定,较大的市划分为县和区,也就承认了市管县制的合法性。这样一来,中央作出“地市合并、市管县制”的决定,在地方推广开来,就没有违宪——但这有钻空子之嫌,事实上是有违宪法精神的。
二是特殊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这才是根源。在改革开放之前,中国的交通运输不够便利,通信条件比较落后。一个省要管辖七八十乃至百余县市,实在难以办到。因此,在省、自治区与县、自治县、市之间设置一个中间层次(地区)实属必要。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社会主义经济迅速发展,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但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经济上还是以计划为主,用行政命令管理经济;政治上还是高度集中,对上负责。在这种情况下,要加速城市化,就必须适当下放权力,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尤其是要调动省级以下行政单位的积极性。而当时中国有200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要将每个县都建成大中城市是不可能的。于是中央选择了部分县市(大多是地区行政中心),推行“地市合并、市管县制”政策,让地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大中城市。实践证明,这一改革举措在当时取得了成效:便利了地方行政管理,促进了中国区域经济的迅速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城市化进程。然而,近年来这一体制的局限性日益暴露,所导致的问题也突现出来(前文已有叙述)。
笔者建议:将“撤乡并镇”推进一步,实行“撤区并县、县市平级、省直管县”,即将所有地级市建制撤消,合并市辖区,改建为独立县级市;地级市所属县、自治县、县级市适当合并,直接置于省、自治区的领导之下;同时将自治州改建为若干县、自治县、独立县级市;推行省(自治区)直管县(自治县、县级市)制,允许县发展成独立县级市;原来市州政府的权力,少部分决策性的收归省级政府,其他的下放到县级政府。这样一来,既增强了省级政府的调控能力、领导能力,也调动了县级政府积极性、主动性的。更重要的是,实施这一改革能裁减一大批“冗员”,真正实现精兵简政,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和人民负担;而节省下来的这一大笔财政支出,可用于完善社会保障、开发落后地区、发展教育事业等诸多方面,对构建和谐社会产生巨大的积极影响。
考虑到中国有些省份面积较大、人口众多,直管县级有些困难,因此还应缩小、增加省级行政区,也就是“缩省”。也许有人会说缩省比撤市更难,但我相信:等到时机成熟,中央狠下决心,并配以相关制度改革,应该是能够推行的。比如说美国,三亿人口,领土面积接近于中国,却分成了50个州,而且有些州是被强行一分为二的,如南卡洛莱纳州、北卡洛莱纳州,南达科他州、北达科他州——要知道,美国是联邦制国家,联邦的权力来自于各州的让予,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联邦政府拆州并非易事。
缩小、增加省级行政区,撤销地市州,将县级直接置于省级的领导下,实行县市平级,具有重大的意义:有利于加强中央的权威,同时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加速县域经济的发展,尽早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能加强省级对县级的领导和监督,从而保证政令畅通,遏制地方保护主义;能有效地实现精兵简政,切实减轻财政负担和人民负担……总之,实施这一改革,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和谐社会建设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