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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坛纯属民间论坛,没有任何官方色彩,更不要说高攀民政部甚至国务院。网友们如果有对他们的建议,不妨试试其他渠道,比如去他们的相关网站找找联系方式等等,在这里发并无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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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的--------我第一次骂娘!!!
以30万每亩出让工业用地是违法,
以3万每亩出让工业用地是榜样,
免费出让工业用地是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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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县(市)设区能打破行政区划的限制,可以更好的发展.特别对于比较大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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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贴那个都有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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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同意.尽快省县直辖.适当划小过大的省份.不要搞太多直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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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我国罕见的铁路、公路、通讯枢纽。”
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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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同意楼主意见。不过不能一概而论, ⒈如果有的城镇(包括县城)发展得比较好,达到一定标准(比如城区人口达100万以上等)也可以改市,但只限城区范围改为省辖市(狭域市)。现有不符合标准的县级市一律恢复为县。 ⒉实行省县直辖,撤销现有地级市,符合标准的作为省辖市,不符合标准的根据情况就近并入附近的县,作为县辖市甚至镇。 ⒊对县内城镇化程度较高,达到一定标准的(如城区人口达10万以上等),城区范围可以设为县辖市(狭域市);对县内城镇化程度达到一定标准的(如城区人口达1万以上等),可以设为镇(广域);其余一律设为乡(广域)。
当然具体标准可能需要参考不同地区情况略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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