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现行的省的区域已经被人们广泛接受,并且大多数省都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譬如四川,在宋代就基本确立了包括重庆在内的区域,当年重庆直辖时,很多人一下子从四川人变成了不是“四川”人,人们思想上接受不过来。如果现在大规模拆分省,将给人们的习惯造成巨大不便。
二、将现行的省一分为二的方案是不妥的。譬如西藏就不是很适宜拆分,它的面积虽大,但是人口太少,很多地方是无人区。
三、省县直辖是正确的,在规模较大的省下按照人口、地形、历史、文化、语言、经济等方面的因素设立若干虚化的、仅具有协调功能的区域是合适的,但是名称为府有待商榷。郡或者州或许更合适,因为郡县制和州县制是比较稳定、常见的搭配。
四、按照方言作为划分省的标准不敢苟同。秦始皇最大的功劳是实现了全国文字的统一,即“书同文”。我们要朝着“话共语”的目标迈进。
五、自治州改为自治府或者自治*的都是不恰当的。一方面,涉及民族区域自治问题;另一方面,自治州一级的保留,又与大多数人的共识--省县直辖--矛盾。还有,如果自治区改为自治省后,自治州又改,那么所需的成本太高。因此最好是要么不改,要么虚化,变为一种协调层级。
六、首都定为襄樊是非常不合适的。我们毕竟不是在一个新地方建立国家,我们定都必须面对历史传承和文化积淀问题。即使不考虑文化积淀因素,那我们也应该学习巴西,在一个全新的地方建立新的首都;而不是在襄樊等(注:我绝不是对襄樊存在歧见)文化基础并不深厚但又不是没有,还有一大堆包袱的地方建都。
七、省的命名要有一定的标准。一是尽量考虑历史,采用历史名称比现在造出一个名字更能让人接受。二是不要重名,包括与下级地名重名。譬如吉林省就与吉林市重名,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如果我们现在分省,就不应再这样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