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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区划]特殊地方政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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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9-07
特殊型地方政府现仅有5个,其中,特区2个,林区1个,特别行政区2个:(1)万山特区 。在贵州省东北部,本为铜仁县的一部分,后因发现特大型汞矿具有国防意义而于1966年设置特区,人口仅6万多。(2)六枝城区。在贵州西部,为黔西大煤田所在地。1966年六枝与水 城、盘县同时设置特区。初设时皆为划出县的一部分设置,其后将县并入。1970年三特区合设六盘水市。水城、盘县其后相继改设为县。(3)神农架林区。位于湖北西部,为管理和开 发森林资源,1970年自房县、保康、兴山、巴东各划出部分地域设置,面积有3250平方公里,人口6.5万。(4)香港特别行政区。1997年7月,香港依据《中英联合声明》回归祖国,设 立香港特别行政区。(5)澳门特别行政区。1999年12月,中国依据《中葡联合声明》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在澳门设置澳门特别行政区。显然,港、澳的特别行政区是国家为维护祖国 统一而设置的政治性的特殊地方政府。?


其它特殊型地方政府单位在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50、60年代曾有较多的设置,但其后随设 置目的的完成或原因的消失而逐渐改变为其它类型地方政府。当时这类政府单位名称繁多,较为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特区 ,以特区作为政府单位名称的,从行政级别看, 有地级、县级两种:从时间看,则 大多在60年代和70年代。1964年,黑龙江省伊春市改为特区,1967年伊春特区改为市。1964 年安徽铜陵市改设特区,1971年恢复为市。 这两个属地级特区。伊春特区为森林工业基地 ,铜陵为矿产地。


1949年湖北有黄石特区,1980年改为黄石市。1951年湖南设南岳特区,次年并入衡山县。19 65年黑龙江省将七台河镇改设特区,1970年改设市。1980年浙江省设海门特区,次年改设为椒江市。这些特区属于县级特区。(2)矿区、工矿区 以矿区、工矿区作为政府单位名称的,大都属于县一级,仅有山东省淄 博工矿区为地级。这类政府设置后或改设为市,或改归市领导,或撤销,没有改为县的。(3)垦区、工农区 垦区仅见于辽宁省:1966年设盘锦垦区,1970年改地区,现为盘锦市。 工农区是改革开放时期的产物,仅见于四川:1979年设华云、金口河、白沙三个工农区。华云后改设为市,金口河划属乐山市为市辖区,白沙工农区已撤销(与万源县一起撤消,设万源市)。(4)山 以山作为政府单位名称的有江西井冈山人民政府、庐山人民政府。井岗山现改井冈 山市,庐山现改为江西省九江市卢山区。?

这些特殊类型地方政府单位的设置,或为便于资源开发和管理,或为便于从事经济 建设,当设置目的达到,即改设为一般地域型或城镇区域型地方政府单位,存在时间都较短。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9-07
特殊型地方政府是指国家除为一般地域管理外,还考虑到其他某些特殊需要而专门设置的地 方政府。当一个地方政府除为完成一般地域管理外,还需要专门满足某种特定需要时,它就是特殊型地方政府。特殊型地方政府可以分为三种情况:为满足城镇事务专门管理需要而在城镇地区设置城镇型政府,为实现国家民族政策而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而设置民族区域型政 府,除此之外为满足其他特殊需要而设置的其他特殊型地方政府。之所以作如此区分,是因为前两类地方政府在有的国家(如中国)为数很多,可以单独列为一类,因而特殊型地方 政府有时用来专指其它特殊型地方政府。

其它特殊型地方政府是指一些国家基于各种具体的特定政治需要或行政需要,设置少量的各 式各 样的国家结构单元,为此而设置的政府。这类地方政府通常在体制上都有某种特殊安排,或表现为与中央政府(或上级政府)的关系上,或表现为政府内部的政治体制或行政体制上。它 的管辖范围取决于设置的目的,从区域或居民构成看,既不同于有一定设置标准的城镇型政府,也不同于必须考虑民族构成与分布的民族区域政府,而取决于如何才能满足设置这类政 府所要达到的目的,据此划定其应包括的管辖范围。

这类地方政府可分为两个小类,一种为政治性特殊型地方政府,另一种为行政管理性特殊型 地方 政府。政治性特殊型地方政府的设置主要是基于政治上的考虑。在这种情况下,这类地方政府或者在与中央政府关系上不同于一般地方政府,或者在其内部的政治体制的安排上不同一般地方政府,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均属于这种类型。行政管理性特殊型地方政府是指因应行政上某种需要而设置的特殊型地方政府。大多都基于某种经济上的原因,如为开发某项自然资源,为进行某项政策实验等,例如目前中国存在的林区政府、美国的学区管理机构都属这种类型。这类政府在内部管理体制上常采用一些特殊的安排,如中国由国家企事业机关兼行地方行政部门的某些职责。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9-07
庐山现改为江西省九江市庐山管理区 不是你说的哪个庐山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9-07
广义的特殊型地方政府无疑包括一切非一般地域型地方政府在内。狭义的特殊型地方政府则 在前述范围内排除城镇型和民族区域型两种地方政府。之所以如此,是由于这两类地方政府 不仅地位、作用明显,而且在当代中国为数甚多:1999年全国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单位(不包括非正式的)共3158个,其中一般地域型的省、县地方政府单位1533个,城镇型的各种市及 市辖区地方政府单位1416个,民族区域型的各种政府单位(包括非自治单位旗)204个,其他特殊型地方政府单位5个。这里所说的特殊型地方政府即用狭义,即指其它特殊型地方政府 。这类地方政府的设置是对一般地方政府的补充,其主要优点和作用在于:第一,有利于国家在条件困难的地区开发矿产资源。一些大型工矿基地的开发与建设,在初期有必要集中相当 的人力、物力时,常会遇到来自因地政区划格局而导致的困难。设立这类地方政府,有可能充分利用行政的力量与手段,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和统一管理,从而加速开发与 建设。第二,有利于地方的发展。企政或事政合一体制,使企事业主管机关在发展自己的同时,也能兼顾地方的利益。而地方也能把企事业的发展促进地方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第三 ,满足了一些特殊的管理的需要。特别是和发展与保护风景名胜、旅游事业相关的特殊地方政府,本身是因应这种需要而设的,因而管理机关将更有可能运用行政手段以达到设置的目 的,将更为集中于相应事务的管理,从而促进这些事业的发展。第四,有助于实现祖国统一大业。为了完成祖国统一,根据当代中国国情,国家决定采用“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香 港、澳门、台湾回归问题,为此已经设置了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

行政性的特殊型地方政府在开发落后地区资源和促进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有益作用,以及它 在设置上的随机性,在中国这样一个情况复杂、需要复杂的发展中大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必要性。但是,它缺乏规范性,尤其是在管理体制上的特殊化,会导致同地方政治民主进程 的抵触与冲突。也正因如此,近年来这类地方政府单位日趋减少。从正确发挥其积极作用出发,在条件允许和需要时,适当设置这类地方政府还是应予以考虑的。关键在于如何通过立 法来规范这类地方的设置,以及如何妥当安排它的行政单位的管理体制,使之不与人民代表大会制的根本原则相违背。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9-21
建议设立藏南特别行政区和南中国海特别行政区(简称藏南特区和南海特区)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5-09-28
民族镇是不是也挺特殊?
保先阁大学士兼八荣八耻学习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有印驴窝 http://yypan.ycool.com/  微博 http://weibo.com/wzapan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5-09-28
以下是引用有印品在2005-9-28 1:06:05的发言:
民族镇是不是也挺特殊?

民族镇的设置在宪法中没有规定,但在实践中则多有存在。湖北仙桃市有沔城回族镇,鄂西 宜恩有小关侗族城。此外在河南省1983年即有宁陵县城关回族镇、淮阳县城关回族镇、沈丘县城关回族镇、太康县城关回族镇等。河北、辽宁的一些满族自治县在改制为自治县前,其 城镇也曾设过满族镇。因此,民族镇作为一种非自治的民族区域政府单位在不少省份被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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