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建议方案类似于东莞中山方式。
基于海口市还不是太大的现状,我们是否还可以尝试另外两种省县直管实现三级区划的方式。
方式一:不撤区,虚化市,海口不设市政府,或由海南省政府兼海口市政府,所属四区与其它市县同样直属省政府,类似重庆模式,这是从省制上考虑,实现省——区县——乡街三级区划。
方式二:保留市,虚化区,海口实设市政府,其下四区分拆派出虚设直管街社,海口市与其它市县直属省政府,类似深圳坪山新区模式,这是从市制上考虑,实现省——市县——乡街三级区划。
以上两种分别从省制、市制不同角度考虑的改革方式,不知哪种更优、更为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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