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既然写的格式那么正式,那我们就以很“正式”的态度来讨论吧,不随便开玩笑了。且不论这里的数值指标是否妥当,单就有些表述而言是有问题,如:
第二章 乡镇或乡镇集团改市
1,预定驻地离开原县(市)驻地建成区边缘20公里以上
2,不从中间切断母体交通
3,流域型区域,范围不少于400KM2(剩余母体面积不少于500KM2),无飞地,本身亦不能被母体内含
4,达到全国百强县市或浙江省十强县水平
5,驻地建成区10万以上常住人口,全国千强镇
这些问题包括:
一,这5条之间是什么关系,他们是或然条件,还是必然条件(也就是“或”与“且”的关系)。如果是必然条件,那浙江省是不可能有的。因为划出400平方公里后,还与母体(视为县城)建成区边缘保持20公里距离的,除了临安市的“旧昌化县”等少数山地地方外,没有可能了,而昌化镇,显然无法满足第5款。
二、姑且当作是“或然关系”,那么显然应该将第1款和第2款合并,列为第1款。也就是第1款应该改为“预定驻地离开原县(市)驻地建成区边缘20公里以上,且不从中间切断母体交通”。
三、第4款删除,因为这说的是县和县级市,与乡镇组团无关,否则根本无法具体操作。
四、第5款应该加一个“的”字,即改为“驻地建成区10万以上常住人口的全国千强镇”
也就是将5款合并为3款,第二章修正为(不添加新的内容,只完善楼主意见的前提下):
第二章 乡镇或乡镇集团改市
满足以下任何一款所列之要件的乡镇或乡镇集团,可升格为市:
1,预定市中心距离原县(市)驻地建成区边缘20公里以上,且不从中间切断母体交通;或
2,较完整的流域型区域,范围不少于400KM2(剩余母体面积不少于500KM2),无飞地,本身亦不能被母体内含;或
3,驻地建成区居住10万以上常住人口的全国千强镇。
如果真的这么操作的话(因为如果3款都是必要条件,则无一镇可改市,故不再讨论了),那么可升格为市的乡镇或乡镇组团还真不少。
龙港可能是唯一满足第3款的乡镇。第一款的只能在山地县中寻找,但第2款满足的就太多了。
至少包括的有:
瓶窑虚拟市,余杭区西部
(有访,回头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