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邻县人就是不是一个地区的,或不是一个地区但相邻的县,那样的县一般在彼此都有许多亲戚的)3,每个省要减少一半以上的地区,不是地区市,所有的地级市都为省直辖,它下面只能管区,其区以原有区为主,不能以整县转区,可以划相邻县部分地方做市辖.(县就不要小气了,不要拉着你的"边区"不放,不让它发展).4,每个地区辖10个以上县,地区驻地为原地级市驻地,这样它就没能力发展它的驻地的城建了,都是别人的地盘,它不会发神经的.5,每个地区一般定员500左右,(不包括公检法司,工商,煤监,安监等为省直辖部门,一般管若干市和一个地区).6,,减少地区权力,使它成为一个省的传话筒,和地方调解机器.7,所有县的二个一把手(不能为同地区,及邻县及有直旁系5代以内关系)都为省直选,这样县就不会怕地区了,任期必须达到三年以上规定任期,这样才能有成绩,人大为地方人当,这样地方的人的意见才能反应,人大权力必须扩大.
再建议税收,现在地级市占了全国税收50%以上的税,简直在喝血.以后地税为(以县为100%),省占30%县70%,上缴地区15%实为55%(比现在的20%多要强多了).
还有大家讲的一个县辖市(台湾就是)是有道理的,很多有条件的县下的地方不能发展城市是一个问题,是城市化的一个大问题,最不公平的就是过去本身就是县驻镇,县城一搬它就衰败了,好心痛的.整体上我不赞成扩县,那又多少县市下降,又要减少城市化,而县实际上又成了现在的地级市,不过是增加几十个地区级而已,又在刮农业的血.我想建议一个就是不调整扩县了,大县因邻近有市划一部分地方给地级市或县级市,它们才能发展,必竞它们地盘少,而县来说它又管不了那地方,发展不了那地方,那地方的老百姓也想去邻近市,把市扩大一些和县相当就以了,也有带动城市化的潜力.讲县辖市,我建议称"中心镇(市)"那就是县下有中心镇(市,县城镇),镇,乡,农场等.
讲一讲中心镇(其实就是县辖市),相当于县城驻镇,拥有城建权相当副县级,一般以1,原县城;2大工矿区镇为必设中心镇,(这样当地有很大的经济及城市建设实力,也为地方老百姓心理平衡),其它设镇标准为:(以各省为标准,本标准以湖南冷水江及湘中地区为假想)1(3),人口集中,有发展实力,交通便利.2(4),辖区人口约3万以上,城区人口达3千以上,(以上可以有乡镇合并)3(5),要地域集中,是中心区域,即为以其为中心半径为15-20公里,能幅射其地域,(不一定全为其镇域,还要超过周边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