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还是对情况不够了解。
大兴安岭地区下设的那些“区”,土地所有权是前国家林业部,现在的黑龙江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仍隶属于国家林业局,而非黑龙江省属企业。
林业用地、农垦用地是直接拥有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这与普通企业用地性质完全不同。一个林场,可能隶属于县林业局,也可能是国家林业部门或者省市林业部门。不管它属于哪一级林业部门,林场的土地就不是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能管的。实际上在乡镇级、甚至在县市级都是单独行政区划单位。
例如,伊春林业管理局很多林场向西已经越出了伊春市界,进入黑河市的境内,但这些黑河市境内伊管局林场的土地及户籍、公检法管辖权都在伊春林管局及伊春市。
即使加格达奇区、松岭区划给了内蒙古鄂伦春旗,实际上这两个区的土地地籍还是国家林业局的,公检法执法的还是林业系统的公检法而不是鄂伦春旗的公检法。户籍、税收也是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