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层次过多,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地方四级行政管理的体制,即省—地市(州)—县—乡镇,层次过多。
2,个别省份人口过多,我国人口在9000万左右省份的就有,河南,山东,四川,广东等四个。人口在7000左右的也有江苏,河北,湖南,安徽等4个。
3,个别省区土地面积过大,其中,面积在100万平方公里以上的省区有新疆,西藏,内蒙等三个,面积在40万至70万平方公里以上的省份也有青海,四川,黑龙江,云南,甘肃等5个。
4,省份之间相差悬殊,如,陕西甘肃宁夏三省区相邻,情况相仿。甘肃省的土地面积是39万平方公里,陕西省的土地面积是19万万平方公里,而宁夏却只有不到6万多平方公里。
5,个别省份的地域跨度太大,气候情况反差强烈。像内蒙古一个省区就跨越东北,华北和西北三个地域,而陕西的秦岭南北地区气候的差别简直就是两个天地。
6,市制混乱,像重庆市,就是典型的代表,根本就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直辖市,它有3000多万的人口,8万多平方公里的土地面积。四个地市的合并。若设立之初,是出于一种机构设置方便的考虑,还情有可原,但长此以往,绝不应该。像那些指鹿为马,画虎类犬的直辖市,还是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