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安徽省定远县召开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动员会,研究部署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该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将分为启动、实施、总结三个阶段,至4月10全部完成。本着“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增强”原则,该县此次调整乡镇行政区划将原先的37个乡镇撤并为22个乡镇,其中对撤并乡镇,该县坚持“五不变、一保留、一加强”原则,即被撤销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学校、幼儿园、卫生院等公益事业单位保持不变,“村村通”等工程项目实施计划保持不变,集镇规划建设保持不变,集市贸易机制保持不变,服务功能保持不变;保留计划生育服务所,待时机成熟后实施合并;加强服务职能,新设乡镇可以在被撤乡镇设立“工作委员会”,扎实做好便民服务。
为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有序进行,该县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织、财产财务及档案清理交接、社会稳定、宣传、纪律督查等“一室五组”,组建了由县几个班子领导挂帅的10个工作指导组,分赴各有关乡镇进行指导。同时,该县纪检监察部门还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并不定期对乡镇干部在岗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按照“班子总体稳定、个别充实加强”原则,该县对撤并乡镇的人员进行了适度调整,其中五万人以上的乡镇可配备党委委员11人、副乡镇长3人;5万人以下的乡镇可配备党委委员9人、副乡镇长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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