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540阅读
  • 10回复

[宏观区划体系]县市分等,人口为准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5-05
如果省直辖县体制下,县市分等,人口应该是唯一标准,不分县还是市。参照台湾200万直辖。
比如在中东部人口密度区域,500万设副省级,200万设地级,100万设副地级。鼓励县(市)合并升格。200万为设立市辖区的起点,市辖区最低标准50万。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5-05
不能仅以人口为标准,否则不能推广到全国范围内使用。必须考虑到面积因素,才能成为广为实用的指标。
JBH乘法公式:
a2(计算值)=p(人口)×s(面积)
省级1-10T县市3-20G乡镇6-40M 村级9-100k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5-05
ls啊。。。大面积没有人口的县搞成地级干嘛?偶这里谈的是县市分等,最没有必要考虑的就是面积了。。。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5-05
县市分等,赞成;人口是唯一标准,不妥,应该是首要标准吧!
副省级\地级\副地级,很反感这类称谓。
鼓励县(市)合并升格。200万为设立市辖区的起点,市辖区最低标准50万。最支持这一条,但是省会城市可以放宽到150万。
中央---省---郡/市/州---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直辖郡---区/市/县---邑/镇/乡---坊/里/村
                       |--特区---邑/镇/乡---坊/里/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5-05
中国这么大,要因地适宜,现在的行政区划,人口分布东多西少,都是历史形成的,目前一段时间内还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5-05
不同地方不同对待。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5-05
我建议:县分设三等即大中小(感觉没有歧视如果用123甲乙丙上中下等不妥。)
        市分三等即直辖市省辖市(约为今地级市)县辖市(约为今县级市或特大镇)。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5-05
引用第6楼秦南汉北于2007-05-05 18:19发表的  :
我建议:县分设三等即大中小(感觉没有歧视如果用123甲乙丙上中下等不妥。)
        市分三等即直辖市省辖市(约为今地级市)县辖市(约为今县级市或特大镇)。

你的市分等不是分等,是分级.请搞清楚等与级的关系
分等的县在法格上是相等的.如诸暨县为上等县和长兴这个中等县没有什么法格差异,尽管官员的级别不同(历史上知县最高可以是正六品,为京县的知县,而下等县的知县仅为正九品,二者相差3等6级)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5-05
300万人口的县的级别不应当低于300万人口的市
直辖市、副省级市的区、县,现在的做法是区比县高半级,将来应该根据人口,120万人口的县应当高于60万人口的区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5-05
引用第4楼sslnbqsr于2007-05-05 17:07发表的  :
中国这么大,要因地适宜,现在的行政区划,人口分布东多西少,都是历史形成的,目前一段时间内还不会有太大的改变!!

我说了这个标准用在东中部人口密度高的区域。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5-06
太一刀切了,没有可行性
主张基本维持现状只做小范围调整
不赞成全面分省
省县直辖,不撤地级,省、地两级对县的管辖要有所为有所不为,明确分工。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