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也来趣谈外国地名人名的中译
由于历史原因,常见国外城市多数是沿用粤语译成中文,例如加拿大(Canada),用普通话照读则变成jia拿大,阿拉斯加(Alaska),用普通话照读则变成阿拉斯jia,芝加哥(Chicago),用普通话照读变成芝jia哥,阿尔巴尼亚(Albania),用普通话照读则变成阿尔巴尼呀,印度尼西亚(Indonesia),用普通话照读则变成印度尼西呀,西雅图(Seattle),用普通话照读变成西呀图,太平洋的Mariana Islands译为“马里亚纳群岛”,用普通话照读变为马里呀纳群岛,倘若这些中译地名,用粤语照读则的确更加逼近英语原音,又如“好莱坞”(Hollywood),港译“荷里活”,用粤语照读显然逼真。让人不明白的是,中国地名委员会颁布的《外国地名汉字译写通则》,并没有明确 “亚”或“加”等汉字到底是按标准普通话读音,还是按粤语读音,作为国家一级的命名机构,大概不会以粤语读音为基准吧!何况国人懂得粤语的总是极少数,倘或如此,则用普通话读音岂不让外国人听起来莫名其妙?不过,也曾见《中华读书报》一篇题为《我家住在花生屯-趣谈国外地名中译》的文章,作者把港译外国地名用普通话照念,当成笑话,作者说:“最恐怖的是香港同胞对北美城市的地名中译,他们用粤语发音来翻译地名,等你用普通话再念出来时,能把你给活活气死。比如天使之城洛杉矶,他们偏要叫罗省,这样一来,一个“市”就升级成“省”了;好莱坞被译成荷里活,好像这样才能体现那些影星们的生猛鲜活。在加拿大时,听到香港移民同胞称一个地方为满地可,我一直搞不清是什么地方,后来看到这个译名和法文写在一起,才恍然大悟那就是著名的蒙特利尔,我真是要趴在地上满地找碎眼镜片了。”这位老兄显然不懂粤语,因此正如我前面所说,用普通话照读未免牵强附会,不信,可以请一位懂粤语的朋友,港译地名用粤语照读,试一试是否更逼近英语原音?
此外,译成“尔”字的也很多,加拿大的卡格里(Calgary)有两种中译,卡格里为香港人按照传统的粤语译法,另一种是大陆的译法,叫卡尔加里,哪一个更逼真呢?显然是前者,至于地名译文带“尔”字的就太多了,如蒙特利尔(Montreal),爱尔兰(Ireland),土耳其(Turkey)等等,于是,国人见类似地名念成英语时,凡是见“尔”字,都会浓浓地重读,按照英美国家的正常语速(实际上就是快速口语),往往“尔”就听不见或听不清。
外国人名的译法,更是令人听不懂英语原音,例如,逢尾音字母m必译为姆,萨达姆(Saddam),按照正常的英语语速“姆”这个尾音几乎是听不到的,阿拉法特(Arafat),硬是加一个尾音“特”,按照英语语速,,实际上几乎听不到,美国前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Rumsfeld),译成“兰斯菲”不是更逼真吗?
外国地名和人名的中译,遵循汉字一字一音的习惯,对于国人记忆单词的字母组成也许有好处,但是,由于忽略了英语原音语速,一字一音,结结巴巴,尾音很重,容易走音,增加了学习英语口语的阻力,往往形成误导。由于,香港百多年以来受英美国家的语言影响较深,一般来说,香港对于外国地名人名的中译是比较准确的,不妨借鉴。
我的认识来自直觉,班门弄斧而已,我想,外国地名人名的中译大概有其历史原因,百余年以来,国外华人及港人懂粤语者众多,于是许多外国地名按粤语中译约定成俗,出版物已广为接受,不好更改,但是,地名委员会的《规定》似乎应该正视这个历史事实,加以说明,否则,就会酿成上面所说的笑话。
为了不使地名人名的中译导致国人学习外语(英语、法语、德语等等)口语的误导或阻力,建议出版物不妨在中译名后面括弧附加外语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