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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各国的“市”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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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8-09
(本文为凭印象的初步结果,有些内容比较粗糙,需要进行详细)。

在详细说明之前,先要澄清一下“市”“城市”“市政府”这3个概念。任何将这3个概念混在一起的想法,都可能是错误的。

城市:大概英文应该用urban area,相对于rural area而言。各国对此定义不太一样。比较多的有3种。一是根据人口数量,一是根据人口密度,一是根据地方政府设置。美国可能是混用的,因为各州法律不同。中国是根据地方政府设置,应该是县级以上政府所在地为“城市”。日本也是根据地方政府设置,凡是设立“市”或“町”的地方,都是城市区域。俄罗斯也是根据地方政府设置。

市:是地方行政区的名称之一。各国名称不太一样。汉字国家写成“市”、“镇”、“町”、“邑”等。英语国家写成city 或者 borough 较多。欧洲大陆国家多用commune或同源的本国词汇。
大多数国家的“市”是建立在“城市”区域基础上,但几乎没有国家有保持两者的一致。在蒙古,hot仅建立在盟行政中心。
大多数国家“市”的地位由官方进行正式授予,其授予的标准不一,人口和有没有高级地方政府设置是最主要的指标。但这也不一定。
比如,英国的“市city”,就是看女王的“喜好”了。跟人口与人口密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美国的city,除了人口,更与地方政府的产生机制有关。有民选市长的,则更多叫city,而召开镇民大会实行直接民主的一般叫town。所以70万人口的巨型town,在美国也是有的。

所以“市”建立在“城市”地区,在世界各国缺乏实践的依据,也没有建立这个对等关系的必要。大多数国家的“市”‘镇’行政区,都同时管理城市和乡村大片区域。
在很多欧洲国家(如北欧国家、拉丁国家及拉美),基础地方政府,不管城乡,一概使用一样的名字。

市政府:这个概念也需要拿出来。这是一个“机构”,按照我们中国人的理解,一个“市”就有一个“市政府”,难道还有特别拿出来讲吗?
说对了,“市”和“市政府”在有些时候确实不是一致的。
汉语中,“市政府”是“市+政府”两个词汇组成,但在西文中则不是简单的city  government,这个government,有的可能叫municipality,有的叫council。

智利的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可以同时管理多个镇(虽然仅有一个个案)。
坦桑尼亚的“市”是独立于地方行政区的,全国只有3个“市”。该国分为“省——县——区”三级,3个市各包括两三县,但地方行政当局是分开的。
在肯尼亚,一个县(二级行政单位)内,可以同时存在多个县级政府,基本上是一个县政府,多个不属于县的市镇政府。
在一些国家,“市”“镇”“村”,只是一个地理概念,而地方政府则可以覆盖多个这样的单位。

在英国,“市镇议会”常常管辖一个city或borough,外加周围一堆邻近的parish,这些parish有些有自己的理事会,有些则没有。所以,当说到 A 市的时候,既可以指city本身,也可以指包括周围附带地区在内的区域。
这种情况,普遍存在于整个欧美地区。

等下我会尝试用各国的体系,来模拟我国一个地方。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8-09
仿各国,简单模拟海南省的市划分
外国太小,拿小省玩玩。

印度式:
这个最简单了。省改邦。县不变,下面就设市。

日本式:
海南省改南海道。
各县撤消,改为支厅。
县乡镇改为郡。
居委会联合起来为一个单位,村为一个单位。“单位”人口超过5万就是市(大概都是县城),5000设町,其它设村。
鼓励市与村合并。

韩国式:
划进几个乡镇,凑100万。设立海口广域市,设立4个区1郡(郊区)。
设立海南北道(驻澄迈,近),海南南道(三亚)。分全省为40个左右郡,人口超过15万的为市,不足的为郡。取消乡镇的法人资格。

台湾式:
海口市城乡地区合并,升格为直辖市。
通什那里有个虚的省政府。三亚、琼海、儋州各有南部、东部、西部服务中心各一个。
各县保留不变。
所有县城和人口超过15万的乡镇,升格为市。

美国弗吉尼亚州式:
分为县和独立市,数量随便,面积人口都随便。

美国纽约州式:
分为若干县,数量随便,海口4区可以都设县。县下设立市,村统统改为市,因为他们都不实行直接民主。

美国加州:
实行县、市镇两级制。允许两级政府合并为“县与市”。

英格兰式:
鼓励各乡镇独自,或合并后脱离所在的县市,他们的名称可以叫区、可以叫镇,可以叫县,可以叫乡。能不能改为市没有明文规定。中央将优先考虑有文庙的地方设立市。

其实因为各国人口差别太大,想比较还真难。
[ 此贴被keating在2007-08-09 15:5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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