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
1.撤销6大行政委员会
2.沈阳市、旅大市、鞍山市、抚顺市、本溪市、(划归辽宁省)长春市(划归吉林省,吉林省会由吉林市迁驻长春市。)、哈尔滨市(划归黑龙江省)、西安市(划归陕西省)、武汉市(划归湖北省)、广州市(划归广东省)、重庆市(划归四川省)11个直辖市
3.撤销辽东、辽西二省,合并设立辽宁省
4.撤销松江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黑龙江省,黑龙江省会由齐齐哈尔市迁驻哈尔滨市。
5.撤销宁夏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甘肃省,设立甘肃省银川专区和河东(吴忠)回族自治区(州)。
6.撤销绥远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内蒙古自治区
1955年:
1.撤销热河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河北省、辽宁省及内蒙古自治区
2.撤销西康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四川省
3.撤销新疆省,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4.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昌都地区划其管辖
在保留地区,不能省县直辖的情况下,减少了17个省级区划,精兵简政,降低了国家和人民的负担
个人除了对,撤销绥远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内蒙古自治区,感到遗憾外,觉得其它措施还都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