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FF[backcolor=#000000]FFCC] 一个普通县集中全县人民之力,向着成立县级市的较高城市化前进。国家最近几年也在鼓励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建立一批中小城镇,但是实际行动又是怎样的呢?
自从97年的十五大后,民政部批准的撤地区建立地级市和撤县置区等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动作最大,但是就没有批准撤县建立县级市的举动。
如果只是撤地区建立地级市和撤县置区,那么说明国家还是将城市化中心放在发展大中城市之上,这必将挫伤县的发展积极性。况且撤县置区还会加剧县与上属地级市之间的矛盾,不利于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
比如,全国每年都有县进入全国综合实力百强的县市,但是他们行政地位有时甚至不如国家级贫困县的县级市。例如,民政部每年公布出版的中国行政区划简表,基本上只把每个省拥有的地级市、市辖区和和县级市数量作为该省的城市化水平的衡量标准,根本无视县的行政位置,俨然县就等同于城市化程度极低的农村地区。
国家应该大力鼓励县向县级市的平级发展,那样不存在权力升级、扩大的麻烦,而且有助于提高城市化水平,避免行政调整带来的地县矛盾。
此外,县能升为县级市,为什么就不能再降级回县呢?那样才符合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的竞争规则,淘汰一批失去发展活力的县级市,而支持有发展活力的县发展。因为“静水不活,动水不涸”,只有运动变化的,才是发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