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改市应该实行更为严格的标准.县改市标准实在太底,导致县级市遍地开花.虚假城市化现象非常严重.
县跟市应该准确反映其城市化程度,而不是拔苗助长、混淆视听。说起来现在的很多县级市根本是在过干瘾.
县改市应该从城市面积与县域面积比,非农人口比重,第三产比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几个方面去设标准。
辖区内有五个乡镇的城镇建成区面积之和达到30平方千米以上,
如果这5个镇各自分散, 平均每镇建成面积才6平方公里,设市完全没必要。
如果这五镇是连片的,30平方公里好象已经很大了,但是假设这个县有5000平方公里,
那么这个城区只占到县域的0.06%。这个县再小点,就算3000平方,那么也只占到0.1%。城区比重这么小,全县改为市,是不是虚假城市,如果这样,县跟市还有什么区别?
30平方的城区,完全可以县下设市。
所以设市不能单纯从城区面积来分析,应该计算建成区占整个县域的比重。
如果县改市是为了取得市的管理政策和权限,促进县域经济的发展,那么完全可以赋予某些较发达县一些市的权限或政策,当作准市来看待,但不变更名称。等到达到改市的各项标准,是真正意义上的城市了,再改为市。
现在很多县改市主要不是从实际发展的状况来衡量的,更多的是当政者为了追求政绩一窝蜂的全申请改市改区。你们家改了,我家也要改,即使不够条件,虚构些条件也要改,不然就是没发展,没发展就没面子,没面子就不能升官发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