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233阅读
  • 17回复

[标准/幅度/规模]◆省区规模测算的探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2-02
采用的相对排序方法(名次积分相同时,按规模系数排序)
     此相对排序跟简单规模排序并不完全一致,也反应了一定程度上,简单规模系数会造成错觉,如江苏省、安徽省、陕西省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09-11-02 19:40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2-02
鄙人的进一步设想,有没有必要加入第3个因子县市数

规模=2.5*人口+1*面积+0.5*县市数


总名次=0.15*县市数名次+0.25*人口名次+0.35*面积名次+0.45*规模名次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2-02
引用第1楼張弡于2008-12-02 10:37发表的  :
鄙人的进一步设想,有没有必要加入第3个因子县市数

规模=2.5*人口+1*面积+0.5*县市数

总名次=0.15*县市数名次+0.25*人口名次+0.35*面积名次+0.45*规模名次

能否向我们展示能服众的科学依据?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2-02
引用第2楼tayaka于2008-12-02 11:55发表的  :
能否向我们展示能服众的科学依据?

规模=2.5*人口+1*面积+0.5*县市数

因子A:2.5*人口(百万)
因子B:1*面积(万平方公里)
因子C:0.5*县市数

假定2000万人口,5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100个县市

A=2.5*20=50
B=1*50=50
C=0.5*100=50

A=B=C,我们认为他们的规模是一样的

这是理想化(960万平方公里换算成人口是3.84亿)的情况,实际上由于中国人口众多,人口的系数有调小的必要,面积及县市数的系数有调大的必要

ps:是否规模=A*B*C比A+B+C更合理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2-02
引用第3楼e-intercity于2008-12-02 13:04发表的  :
建议各位为行政区划准备公式的朋友,在推出自己的公式之前,去复习一下应用数学里的数学模型学科.
除了线性关系之外,还有其他很多种关系

多个系数的情况下,不再是简单线性关系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2-02
总名次=0.15*县市数名次+0.25*人口名次+0.35*面积名次+0.45*规模名次

是在充分尊重规模测算结果(人口因素已经充分考虑)的情况下,采取的相对排序方法

在公式中,人口的因素相对被弱化,体现合理性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2-02
引用第7楼e-intercity于2008-12-02 13:14发表的  :
你用四维坐标系划一下,或是用Mathlab模拟一下,看看你这个公式是不是一条直线?
规模=2.5*人口+1*面积+0.5*县市数

四维的咱不会,立体几何(三维)的都学的不够好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12-02
晕,规模里已经包括人口、面积因素了,再重复计算一次是什么意思?
另,如果把县市数也计入规模,则就是默认现有的县市设置和规模是合理的,可是如果可以默认现有的县市是合理的,为什么不能默认现有的省区是合理的?如果能默认现有的省区是合理的,那还费心费力的研究什么分省?
如果不能默认现有省区是合理的,那又凭什么默认现有的县市是合理的呢?
[ 此贴被北极星在2008-12-02 13:40重新编辑 ]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12-02
引用第9楼北极星于2008-12-02 13:34发表的  :
晕,规模里已经包括人口、面积因素了,再重复计算一次是什么意思?

充分尊重规模测算结果(人口因素已经充分考虑)的情况下,采取的相对排序方法

在总名次公式中,人口的因素相对被弱化,体现合理性

还是觉得兄台(规模公式)的人口因素过于强化

我这个时候考虑的是名次乘系数后再累加,不是实际基数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12-02
引用第9楼北极星于2008-12-02 13:34发表的  :
晕,规模里已经包括人口、面积因素了,再重复计算一次是什么意思?
另,如果把县市数也计入规模,则就是默认现有的县市设置和规模是合理的,可是如果可以默认现有的县市是合理的,为什么不能默认现有的省区是合理的?如果能默认现有的省区是合理的,那还费心费力的研究什么分省?
如果不能默认现有省区是合理的,那又凭什么默认现有的县市是合理的呢?

领教了,原来分省后还调整县市区划,那分省就简单多了,划得工整一些,就大功告成

那就只有内蒙、甘肃、黑龙江等几个形态怪异的要分省,江苏省、河南省、山东省、广东省、四川省等几个人口众多的要分省了

其他的都可以保持现状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12-02
晕,貌似张兄并没有看我的方案嘛。
我的方案里1楼的设置标准对省、县都有标准,每个省的楼层也都详细列明了市县的合并和拆分情况。
规模是可用于任何一级行政区的,并不是单单用于省的。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12-02
meiRe:省区规模测算的探讨
引用第12楼北极星于2008-12-02 13:57发表的  :
晕,貌似张兄并没有看我的方案嘛。
我的方案里1楼的设置标准对省、县都有标准,每个省的楼层也都详细列明了市县的合并和拆分情况。
规模是可用于任何一级行政区的,并不是单单用于省的。

看得不够仔细,小弟做方案时一直为县市数所羁绊,学习了

你跟阿蚌斑竹是论坛两大代表作

只是省、县均动,不太好吧,县治可是基本上较为稳定的
[ 此贴被張弡在2008-12-02 14:35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12-02
大不大,小不小,先看看再说。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8-12-02
Re:Re:meiRe:省区规模测算的探讨
引用第15楼e-intercity于2008-12-02 14:26发表的 Re:meiRe:省区规模测算的探讨 :
刚开始的时候几百个县,现在两千多个县市,
稳定?

明清以后有大的变化吗?

上世纪50年代的并县不是不了了之吗?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8-12-03
可以不改变现有省级区划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8-12-03
引用第18楼hbmc于2008-12-03 15:30发表的  :
可以不改变现有省级区划

没有明白你的意思

我做数据统计【以现行区划为准】做的例证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8-12-04
引用第9楼北极星于2008-12-02 13:34发表的  :
,如果把县市数也计入规模

县市数是省县直辖的基本条件

抛开区域文化差异,凭什么闽浙可以推行省县直辖(炒得比较热),比闽浙县市数还少的江苏省为什么要分省呢?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11-02
最近论坛关于规模测算蛮热的,把我的帖子顶上去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