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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甚麼是派出機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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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12-19
甚麼叫做真正的派出機構?
1.不能有獨立的職掌,派出機構的職能是其母體的一部分,其設置、廢除及權限皆由母體決定。
2.不能有獨立的人事,派出機構的職員就是其母體的派出人員,其組織規模、人員多寡接由母體決定。派出機構的編制定員計算在母體的總編制裡面。
3.不能有獨立的財政,派出機構的財政由母體支持。

其實根本不用說這麼多,簡單就一句話:派出機構在性質上應該是和母體機構的內部業務機構(司、局、處、科)一樣的,唯一的區別就是不在母體機構的駐地辦公而是派出在外地而已。如日本北海道的支廳、德國州之下的行政管區、法國的專區等等都是真正的派出機構。打個比方:母體機關和派出機構就是總店和分店的關係。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12-19
所以說,ROC的行政督察區和PRC的專區、地區都不是真正的派出機構,而是介於派出機構與實體政府之間的準政區。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12-19
引用第2楼e-intercity于2008-12-19 11:37发表的  :
真正的派出机构和上级的关系是分公司vs母公司(地区和街道办有这样的属性)
下级政区和上级的关系是子公司vs母公司

很形象的比喻

直观来说,就是设不设政府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12-19
村据说是村民自治制,现在很多地方实行村财镇管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12-19
政府不是企业,没有什么自负盈亏的说法吧?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12-19
作為派出機構,不能在任何一個方面具有過高的獨立性。比如,人事、財政不獨立但事權獨立的也不叫作派出機構。派出機構本身就是母體機構的一部分,唯一的區別只是辦公地點的移動而已。

因此,派出機構是在代理母體的職責而不是自己負責,母體允許他做的事他們才能做,所以母體要像監督內設業務部門一樣地監督派出機構,因為派出機構的所作所為所造成之後果最終責任皆由母體機構承擔,至於派出機構本身該負甚麼責任,那是由該級政府(包括總部及其派出機構)內部說了算,由他們內部去分配具體的責任歸屬。

比如說某政府的派出機構犯了行政失誤導致事故,那麼人民的問責對象主體是該政府(法人)而非派出機構(法人的所屬部分),而派出機構的責任由政府總部內部追究。這就好比買到了某品牌的劣質產品,去法院控告的主體不是該公司駐當地的辦事處,控告的對象是該公司。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12-19
而ROC的行政督察區和PRC的地區不是省政府直屬的辦事處,而是同省政府簽約的代理商或經銷商,也就是準政府。所以,不能算真正的派出機構,雖然他們曾經都自稱為「省政府派出機構」,這種自欺欺人的說法只是為了逃避違憲的嫌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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