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3245阅读
  • 8回复

[个人区划理念]行政区划改革的几个原则问题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1-28


无论是虚省制还是分省制,抑或其他的改革,有几个基本的原则我认为是非常重要的,和大家在这里商榷:

1. 改革后的地方各级政府职能的侧重点应该是不同的,相应的机构设置也应该不同,不应硬性要求上下统一,成一个水桶状。

举例来说,在分省制中,省级政府的侧重点应该是发展经济,县市政府应该关注民生、治安等亲民工作。这就要求省政府在机构配置上要加强财经、税收、宏观调控等机构,而县市政府要加强公安、民政、社保、教育等面向老百姓的机构。县域经济在过去的发展中,由于回旋的余地不大,被证明是狭隘的、潜力不大,除了长三角和珠三角个别的县发展的比较快以外,绝大多数中国的县在经济发展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而分省的原则,就是要把有聚同性的县市合并成一个省,例如上海、苏州、张家港合并成为一个省,以上海为龙头,辐射边际,快速发展起来。所以分省的好坏,将以经济发展作为很重要的一个考核指标。

虚省中,各地级行政区划也应该是经济为中心和重心。中国300多个地级行政区划,以经济为纽带,适当合并一些是对的。

2. 减少行政层级,降低行政成本

这一条估计大家都没有异议。特别要指出的是,对乡镇政府的改革,我认为应该是让它成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就像在城市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一样。虚拟化乡镇政府,可以减少行政成本,特别是扰民事件的发生。

3. 统一政区名称,方便老百姓理解,方便对外交流

这一条估计异议也不大。我们有一大堆的市,直辖市、副省级、地级、县级,老百姓搞不懂,老外也搞不懂。还有局,市政府下属叫局,县政府下属也叫局,中央政府各部下属也有叫局的,那叫一个乱字。怎么国家编制委的人这么没有文化和历史底蕴,整出这么个东西?真的要好好整整了。

4. 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至少不要严重磋商多数干部的积极性

从这个角度说,分省制可能比虚省制稍好一些,至少省多了,有些干部可以晋升了。而虚省制会相应的受到现省级政府的暗抵制,道理大家可以想明白的。这一条非常重要,很多改革就是大家反对的声音太强而夭折,还有的是人亡政息,没有坚持下来。

5. 适当考虑民族区域自治原则

可以将部分民族聚居的地方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区,方便民族自治。象现在的5大自治区,范围太大了,中央不可能让它完全自治。有人担心如果它要独立了怎么办啊?我以为不会的。独立,一个基本的条件是中央的权威大大削弱。 象前南地区的波黑,虽然有一半是塞族人,可穆族人还是要独立,前南联邦竟然没有办法,眼睁睁的看着它独立。国家越强大,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

6. 一定要和政治体制改革相结合

行政区划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对分省后的各省要逐渐赋予更大的自主权,虚省后的各地级行政机构也要赋予更大的自主权。但前提条件是,人大的监督作用要加强,否则中央是无法监督这么多行政区的。所以,加强人大的监督是当务之急。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1-29
4. 有利于调动干部积极性,至少不要严重磋商多数干部的积极性

从这个角度说,分省制可能比虚省制稍好一些,至少省多了,有些干部可以晋升了。而虚省制会相应的受到现省级政府的暗抵制,道理大家可以想明白的。这一条非常重要,很多改革就是大家反对的声音太强而夭折,还有的是人亡政息,没有坚持下来。
-------
       现在省级主要领导干部多由中央空降。省多了中央会管不过来,这些人俨然钦差大臣却又是地方诸侯。

5. 适当考虑民族区域自治原则

可以将部分民族聚居的地方合并成为一个行政区,方便民族自治。象现在的5大自治区,范围太大了,中央不可能让它完全自治。有人担心如果它要独立了怎么办啊?我以为不会的。独立,一个基本的条件是中央的权威大大削弱。 象前南地区的波黑,虽然有一半是塞族人,可穆族人还是要独立,前南联邦竟然没有办法,眼睁睁的看着它独立。国家越强大,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小。
-----
       民族区域自治最好在县一级范围,并且应该是地方自治而不是某个民族的自治,以体现民族平等原则。
6. 一定要和政治体制改革相结合

行政区划的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部分。对分省后的各省要逐渐赋予更大的自主权,虚省后的各地级行政机构也要赋予更大的自主权。但前提条件是,人大的监督作用要加强,否则中央是无法监督这么多行政区的。所以,加强人大的监督是当务之急。
------
执政党的监督比人大更有效。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1-29
基本认同楼主的观点!
民族自治还是以县为单元较好,并且可以通过县级民族自治的实验,逐步过渡到全国县级区域的自治。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1-29
回 1楼(我等天子) 的帖子
省级领导在任不超过10年,一般为3-7年,应该不会出现地方诸侯。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1-29
强烈支持楼主的观点!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1-30
引用第2楼仙峰俊俏于2009-01-29 06:55发表的  :
基本认同楼主的观点!
民族自治还是以县为单元较好,并且可以通过县级民族自治的实验,逐步过渡到全国县级区域的自治。

同意取消自治区和自治州。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1-30
引用第2楼仙峰俊俏于29/1,2009 06:55发表的  :
基本认同楼主的观点!
民族自治还是以县为单元较好,并且可以通过县级民族自治的实验,逐步过渡到全国县级区域的自治。

顶。

我们应当规划自治的体系。

以我的区划构想中
省州应该以经济自治为核心;县乡应该以区域文化和公共管理自治为核心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2-04
民族自治不应该存在太大的单位 比如自治区 自治州等 那样容易出麻烦
中央直辖要谨慎,民族自治需调整;特别行政要改变,省县直辖是根本。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2-04
只讲关于行政区划改革的,那我认为楼主所提的这两个原则问题非常重要:
1. 改革后的地方各级政府职能的侧重点应该是不同的,相应的机构设置也应该不同,不应硬性要求上下统一......
3. 统一政区名称,方便老百姓理解,方便对外交流
这一条估计异议也不大。我们有一大堆的市,直辖市、副省级、地级、县级,老百姓搞不懂,老外也搞不懂。还有局,市政府下属叫局,县政府下属也叫局,中央政府各部下属也有叫局的,那叫一个乱字。怎么国家编制委的人这么没有文化和历史底蕴,整出这么个东西?真的要好好整整了。

同样希望改善中国区划,但我们期待中的改革方法和道路不一定相同,求同存异。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