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伙儿讨论了那么多,
大多都是将行政区划架构,弄得整齐划一。
但实际上,我们那么大的国家,各地发展差异那么大,很难用一种模式来套用,何不在结构设计上多些宽容。
举几个简单的例子。
很多人倡导的都市省的概念,实际上试图以一省以蔽之。但是,从北京、上海等地的发展来看。小市镇(或说小区块)的发展,是发展的主角,而比较近的远郊基本上找不到所谓的县域经济。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让市直辖这些小区块,而放弃县级的概念呢。
比如说,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表述。
全国划分为省、州、市、县、镇、乡、区
各省划分为州、县、市、镇、乡、区
各州划分为县、市、镇、乡、区
各县划分为镇、乡、区
各市划分为区
(区是相当于乡镇的上级直属单元)
民族自治区域的州、县可以称为自治州、县;市、镇、乡、区可以称为民族市、镇、乡、区
采用不同政体的省、州、市、县、镇、乡、区可以称为特别省、州、市、县、镇、乡、区(比如说台湾特别省、中央直属的香港特别州、澳门特别县)
另一方面,即便同样是市县镇乡,我们一样可以确定不同的级别。
比如市,我们应当允许她为副部级市、局级市、副局级市、处级市、副处级市。只要她是有辖区的城市,比她的上级级别低就好。
同样镇,我们也应当允许她为副部级镇、局级镇、副局级镇、处级镇、副处级镇、科级镇、副科级镇。只要她是不辖区的城市,比她的上级级别低就好。
当然,我们不是说要倡导调级直辖,但是我们在设置的时候可以预留一定的空间。个人比较倾向于只跳一级
全国划分为省、州;各省划分为州、县、市;各州划分为市、县、镇、乡;各县划分为区、镇、乡;各市划分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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