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D:19827
引用第100楼keating于2009-10-27 16:43发表的 :解散以后,退钱不?
图片:海盜笑.gif
UID:132782
引用第94楼尹人于2009-10-25 20:47发表的 : 大陆没有政党登记注册有关法规,按法不禁止既可行的原则,明年应该可以建立“行政区划党”(暂名)。如果一定要登记注册,在大陆显然无处登记注册的情况下,能否登记注册到港台甚至加拿大、苏格兰?
UID:700
引用第102楼六朝古都于2009-11-05 16:21发表的 :如果你要组织社团,那就要到民政部登记要是打算组党,那就请做好入狱的准备
UID:3048
引用第99楼有的沒的于2009-10-26 21:02发表的 :台灣政黨登記要三十人發起並且繳交1000萬新台幣保證金及可申請登記目前論壇台灣會員不知道有沒有30人?.......
UID:7339
引用第105楼南京人于2009-11-18 21:12发表的 :看来尹人有意委托的的在台湾注册政党了!
UID:624
引用第106楼尹人于2009-11-18 21:34发表的 :就算有意,也无资金。所谓可以自由成立政党的地方不过是有钱人的自由而已。
引用第108楼有印品于2009-11-18 21:41发表的 :你有能力也可以说服财团、富翁给予赞助
引用第109楼尹人于2009-11-18 21:44发表的 :更证明了财团、富翁是所有政党的后台
UID:382
引用第107楼尹人于2009-11-18 21:41发表的 : 由于大陆没有政党登记法规,所以从法理上说成立政党不注册(也根本无法、无处注册)并不犯法,当局也无法以没注册就成立的理由抓人。当然当局可以找其他罪名抓组织者入狱。不过只要操作得当,不让当局找到其他罪名也就避免被抓入狱。实际上亦有此例了——一个由律师运作的没有注册的政党今年7月23日成立后至今无人被抓,该党还有一个博客: http://blog.163.com/aiqun365@126/blog
引用第101楼有的沒的于2009-10-28 21:30发表的 : 說是〝保證金〞‧‧‧ 照講應是會退的 .......
UID:2255
UID:152275
引用第58楼长白游侠于2009-10-20 21:53发表的 :上海我来组织
UID:1237
引用第96楼曲径通幽于2009-10-25 23:32发表的 :3年内不参加论坛任何聚会
UID:753
引用第117楼75167于2009-11-24 09:13发表的 :又在搞什么规划,怕泄露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