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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制]关于县下辖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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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10-25
请教,如果县下辖市,与县辖镇有何区别?
台湾体制中,镇人口超十五万可设市;大陆县城达此规模则整县改市。
大陆一县之内大多难以产生两个以上超十万级城镇,一县辖一市多镇,似无必要。
[ 此帖被820557289在2009-10-25 13:4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10-25
市比镇大吧。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10-25
规模是一方面,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权限,类似于现在赋予重点镇副县级权限。而且实行县辖市可以作为并县的配套措施,废置县城设为县辖市,继续发挥区域中心作用。至于标准,我觉得镇区3万人左右比较合理,最高不要超过5万,据统计2004年建成区人口10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已达达92个,以5万人为限,可建设约3000个左右小城市(县辖市)。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10-25
引用楼主820557289于2009-10-25 13:15发表的 关于县下辖市 :
请教,如果县下辖市,与县辖镇有何区别?
台湾体制中,镇人口超十五万可设市;大陆县城达此规模则整县改市。
大陆一县之内大多难以产生两个以上超十万级城镇,一县辖一市多镇,似无必要。

一县之内产生两个以上超十万级城镇的县市比比皆是

不说这44个【有60来个镇】都超10万,但大部分总达到10万了吧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62044&fpage=2
把(媳妇=儿子妻子)当(媳妇儿=自己妻子: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扒灰。媳妇指儿子妻子而非自己妻子
把(女婿=女儿丈夫)当(女婿儿=自己丈夫:部分北方城市的方言口语)叫乱伦。女婿指女儿丈夫而非自己丈夫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10-25
     楼主是不是鼓励学台湾的行政建制?!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10-25
完全没有必要```
地区还是撤不得
城市分为:都、市、城、镇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0-26
现在一个非县城镇在15万人口的不少。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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