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时候,我们不得不对中外同等规模的行政区进行对应,比如说要进行中外地方发展的比较或者是要缔结地方友好关系等等情况,甚至于要比较中外政府大楼的豪华程度,也必须要对中外的行政区作出合理的对应。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以一种什么样的标准进行对应呢?换句话说,怎么样界定不同国家之间”同等规模“的行政区呢?
从理论上来讲,国家之间不分大小一律平等。所以在进行此类对应的时候,应当按照行政区的级别对应。比如说一级行政区之间进行对应,中国的省自治区等就相当于美国的州、日本的府县等。但实际上其中也会产生一些问题。其一,尽管国家之间是平等的,但并不代表国家之间是等同的。如果硬是按照行政区划的级别对应,那么中国的一个人口上亿的省就只能相当于马尔代夫的一块礁石,这在很多情况下是有缺陷的。其二,不同国家之间行政区划的层数不同,如果一级行政区对应一级行政区,二级行政区对应二级行政区,如此下去,就往往会有行政区划层数较多的国家的某些行政区无法与另一国对应。
另一个比较能够反映行政区规模大小的参数是该政区的人口数。我认为这个标准在某些方面还是比较适用的,但它显然也有自己的缺陷:人口数仅仅是人口数,往往反映不了其他的一些行政区的特征,例如面积大小、城乡状况、经济发展、在整个国家中所占的地位程度等。例如,中国一个省的人口可以跟日本或德国全国的人口在同一个数量级上,但是将中国的一个地级市与日本的一个县或德国的一个州对应,在某些情况下就不可行。
当然也还有其他可能的标准,比如说面积、GDP总额等等,但是我能想到的其他标准,缺陷都比较大,远远比不上以上两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