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657阅读
  • 10回复

[宏观区划体系]直接省-市县-区市乡镇的层级体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8-17
我以前也做过很多层级体系的设计,都流于复杂,现在想起来也的确没有什么必要。直接就省-市县-区市乡镇就很好了,具体如下:

省级  现在的省区基本不变
    省 基本一级,省下分为市、县、自治县
    自治区 相当于省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下分为市、县、自治县
    特别行政区   相当于省的采用特殊行政制度的地方,特别行政区的下级行政单位由基本法规定
    直辖市       规模非常大、地位特别重要的市且由国家直辖的拥有省级行政级别的市,直辖市下分为厅(县级)
副省级
    副省级市  规模非常大、地位特别重要的市由省管辖,并经国家批准拥有副省级行政级别的市;副省级市下分为厅(县级)
县级
    县 基本二级,县域规模以5000平方公里300万人口为基准模型,相当于现在三个县左右,县下分为市、镇、乡
    自治县 相当于县的民族自治地方
    市 中心城市规模达到50万以上的县,得整县改市(省辖),原县所辖各市改为区;市下分为区、镇、乡
    厅 直辖市、副省级市下辖相当于县的分区单位,厅下分为区、镇、乡
乡级
    乡 基本三级,乡域规模不应该低于100平方公里5万人口;乡管辖村
    镇  中心城镇具有一定规模的乡;镇管辖社区、村
    市  中心城镇规模超过5万人的镇,且由县管辖的;市分为社区、村
    区  市由省辖市、直辖市管辖的,或者是大城市中心分区的;区分为社区、村
   
村、社区以下为自治单位。

行政级别:省部级、县厅级、乡处级、乡辖单位正职科级、彻底取消股级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8-17
市的级别为,直辖市、副省级市(准直辖市)、省辖市、县辖市;其中直辖市、副省级市(准直辖市)、省辖市都是都会区性质的广域市,县辖市则是初级市;不存在市管市的情况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8-17
省——县(市)——乡镇(市,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8-17
引用第2楼baby_7304050于2010-08-17 09:06发表的  :
省——县(市)——乡镇(市,区)

你的表述比我的要好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8-17
不就是消灭切块市后的台湾模式嘛。。。和我的想法一样
见我的签名,只是我要求整县改市的起点是100万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8-17
引用第4楼QQme于2010-08-17 10:59发表的  :
不就是消灭切块市后的台湾模式嘛。。。和我的想法一样
见我的签名,只是我要求整县改市的起点是100万

怎么会一样,你要求市域基本充满县域,即使现在这样的小县--1000平方公里,基本充满就按照一半计算也得500平方公里,建成区再折半250平方公里,至少250万人左右才行的吧,你的100万起除非是在山区。若是并县县的规模将扩到5000平方公里300万左右人口,在这一尺度上100万人口所在的城市占整个县域的比例会更小。

再则你是要缩省的,而我并不需要缩省,甚至于我认为现阶段缩省根本没有意义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8-26
这个思路总体上是正确的。
以改良的积累达到改革的目的,而不用付出改革的代价,此乃天下之福!
做任何事情都要珍惜人民、苍生付出的代价,不到万不得已不能血拼。但这却是某D不能理解的,他们热衷于“斗”,在任何领域都以各种各样的“斗”为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9-21
回 楼主(youyuan) 的帖子
        这想法是好的,可在目前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下执行起来非常难!!!
    除非国家改革财政体制,赋予乡级足够财权(如市县---市区乡镇比例分成定制成法)以充分调动乡级脱离原县级的积极性才有可能。否则不光是原县级政府怕丢权,省级政府也因为此项改革引发的不断上诉案件大伤脑筋,此项改革定会半途而废。
   实行此任务还有一种办法:市县分等,强市强县可以兼并邻县一部分乡镇或者全部以扩充面积人口,使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如2000km2以上),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如100万以上),原县级中心城市改市或区。这样,大市或者大县有更多的话语权从而压制了小县的生存政治空间,使其有自愿合并的欲望后在乡镇以上层级投票表决后执行合并程序。当然也要有成文法律才可以成功。
    具体步骤:
     1.原地区/地级市内的强市依据经济辐射能力和空间位置扩容兼并邻县一些乡镇或者整个县域成为一个新的地级市,原地区/地级市其它县市暂由设在原地级市/行署的地级机构管理,原地级市和扩容后的新地级市分立由省直管。
     2.依照省直管市县的经济优势和地域优势(实际上就是发展潜力)对它们进行分等,现在的强市中心省直管后成为设区的市,为省级中心城市,为一等县市;目前经济总量较大但还达不到一等,但其经济发展速度名列前茅的为二等县市;经济总量较大但不及一等,速度一般的为三等;经济总量一般但是在其周边县市中名列前茅的为四等;经济总量一般,人口面积达标的省直管县市为五等县市;经济总量较差,面积人口不达标的县市暂由原市/行署管理,培养新的中心/极点,慢慢设立省直管市县。
     3.一等二等县市拥有省中心城市待遇,拥有一定的立法权;三等四等为省级重要县市,拥有一定的条例制定权和解释权;五等县市只有一般县市的立法权,优势在于人事权和财政权的省直管;六等县市无立法权,人事权有地区行署代管,财政省直管,六等县市必须对目前乡镇区进行进一步的扩并形成一定规模经济人口的县域副中心,为并县做准备。
     4.省直管县市拥有行政改革先行先试的权利,在政策使用上具有不可多得的优势。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9-21
引用楼主youyuan于2010-08-17 08:57发表的 直接省-市县-区市乡镇的层级体系 :
我以前也做过很多层级体系的设计,都流于复杂,现在想起来也的确没有什么必要。直接就省-市县-区市乡镇就很好了,具体如下:
省级  现在的省区基本不变
    省 基本一级,省下分为市、县、自治县
    自治区 相当于省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下分为市、县、自治县
.......

武穴短工 楼主(youyuan) 的帖子

      这想法是好的,可有几点我不太认同:

1.    对目前的人口大省,面积大省,经济强省确有分省的必要。否则无论从行政的有效性(政令扭曲与削潘)还是经济性(交通不便于民族经济的多样性)都不太适合中国国情。

对目前大省强省依照人口,民族,经济联系和地域历史进行分拆成60多个政区,依照目前的交通和管理手段可以不设大区级政区,只需增加中央级部委机构职数即可,把部分岗位设为专业管理岗位对全社会招聘还可以增加行政管理的科学性,高效性,民主性,减少高官家族的“世袭”现象,对于加强中央决策和民主管理百益而无一害。

2.    在目前行政体制和财政体制下执行起来非常难!!!
       
除非国家改革财政体制,赋予乡级足够财权(如市县---市区乡镇比例分成定制成法)以充分调动乡级脱离原县级的积极性才有可能。否则不光是原县级政府怕丢权,省级政府也因为此项改革引发的不断上诉案件大伤脑筋,此项改革定会半途而废。但此举目前还不具备条件,而且与中央想在近期攻坚解决行政区划等一系列问题而采取的乡财县管政策相抵触,从政策的延续性来讲基本不可行。

3.    这里我不太赞同5000km2面积300万人口说法,太难,也没必要----现在的城市化目标是增加一系列的中小城市以安置9亿进城农民,以60%城镇化率计算100万人口规模就可以了,而且原地级市行署中心面积人口还可以达到更大更多从而具备发展成大城市能力。对于设立省直管县市的底线我以为2000km2100万人口是贴合实际的可行方案。

4.    实行此任务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市县分等,分级管理”。

强市强县可以兼并邻县一部分乡镇或者全部以扩充面积人口,使面积达到一定规模(如2000km2以上)人口达到一定规模(如100万以上),原县级中心城市改市或区。这样,大市或者大县有更多的话语权从而压制了小县的政治生存空间,使其产生自愿合并的欲望后在社区(合并后的新型社区)以上层级投票表决后执行合并程序。当然也要有成文法律才可以成功。
    
具体步骤:
     1.
原地区/地级市内的强市依据经济辐射能力和空间位置扩容兼并邻县一些乡镇或者整个县域成为一个新的地级市,原地区/地级市其它县市暂由设在原地级市/行署的地级机构管理,原地级市和扩容后的新地级市分立由省直管。
     2.依照省直管市县的经济优势和地域优势(实际上就是发展潜力)对它们进行分等:

现在的强市中心省直管后成为设区的市(如现在具备条件申请副省级市条件的地级市,副省级市---省会城市),为省级中心城市,为一等县市;

目前经济总量较大但还达不到一等,但其经济发展速度名列前茅的为二等县市;

经济总量较大但不及一等,速度一般的为三等;

经济总量一般但是在其周边县市中名列前茅的为四等;

经济总量一般,人口面积达标的省直管县市为五等县市;

经济总量较差,面积人口不达标的县市为六等县市,暂由原市/行署管理,培养新的中心/极点,慢慢设立省直管市县。
     3.
一等二等县市拥有省中心城市待遇,拥有一定的立法权;

三等四等为省级重要县市,拥有一定的条例制定权和解释权;

五等县市只有一般县市的立法权,优势在于人事权和财政权的省直管;

六等县市无立法权,人事权有地区行署代管,财政省直管。

4.六等县市必须对目前乡镇区进行进一步的扩并形成一定规模经济人口的县域副中心,为并县做准备。

由于地区行署与行署所在地行政分离,不存在市刮县情况,经济上中央下拨的财政补助可以考虑由地区行署转拨给行署内各区市乡镇财政,专款专用,用以提高市区乡镇对乡级财政的管理与使用,地区行署对各个辖县内的市区乡镇的管理调控力度,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与乡镇扩权相吻合。

省对各县市的转移拨付仍由省直接拨付给县,由县统筹分配。
     5.省直管县市拥有行政改革先行先试的权利,在政策使用上具有不可多得的优势。

6.行政区划改革时间表:

村居合并为社区:2010-2015

继续按功能分区合并乡镇,使其变为副县级机构:2010-2015

地级市与地区/行署分离:2015-2020

县市调整正式大范围完成:2015-2025

省级政区初步调整(面积人口大省强省分拆):2015-2025

省级行政区划微调,基本构架成型:2025-2030

新疆/青海/西藏/黑龙江/内蒙/云南继续分省:2030-2050

香港澳门台湾行政区划调整(名称更换如香港更名为香港自治省,澳门与珠海横琴珠海中山江门合并成为澳门自治省(澳门,横琴,珠海,中山,江门等等)首府。台湾回归更名为台湾特别省)2050-2100

至此中国行政区划基本完善,国家强盛,是时候收复南海主权,东部钓鱼岛,西灭藏独、东突形成强盛统一的中国主权,团结强大的大中华经济圈。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10-01
全国管辖30多个省,1000个县,一万区市镇乡!
台湾省下辖7个府郡县,100多个区市镇乡!

要从下往上分,自下而上考虑!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10-01
安置9亿多农民!大城市不可能!县城可以!镇区就不是城市!至少县城啊!县城人口在30万以上!比得上最差劲的地级市!然后人口慢慢增加!

我觉得一座城市至少得30-50万像样,这样就有各种文化娱乐活动了!就有家乐福了!西餐店!乒乓球俱乐部!等等现代化城市的东西!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建立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套改工作。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