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不是吧
看一下这篇文章,感觉浦市的隶属关系挺乱的
泸溪与浦市的隶属关系
1、在地舆上属泸溪版图,管辖上属沅陵县 唐武德三年,即梁鸣凤四年(公元620年),分沅陵地,设卢溪县。当时卢溪县疆域宽广:东到沅陵酉溪130里,南至麻阳县280里,东南到辰溪县80里,西北到保靖宣尉司830里,西至镇溪(今吉首)千户所120里。唐时,浦市尚未有城户街道,居民多在江东八家弄一带,故在地舆上虽属卢溪版图,但实际管辖是沅陵县。
《辰州府志》载:“宋绍兴中,浦口通判杨抗置火楼,鸣鼓为号,防苗”。《泸溪县续志》称:“南宋,孝宗隆兴2年(公元1164年),知辰州事章才邵上书:“……沅陵的浦口,地势平衍多水口,近为侵略。……臣谓宜预为备”。元时,浦口设“军民千户所。”
2、沅陵、泸溪两县共同管理。
明太祖洪武初,公元1368年,卢溪县在浦口建立溪洞巡检司,为宋时火楼原址,内设弓兵36名,官阶是从九品,俸米五石。这时,浦口的市民不少是从沅陵属地江东迁来的,他们在浦市郊区置有田地,向沅陵县缴纳田赋。而沅陵的一些额外捐税负担,浦市的市民也得承担。
清康熙28年,公元1689年,沅陵将设在县西北130里处的“池蓬巡检司”移驻浦市,管理政务。这样以来,浦市形成了沅陵、泸溪两县共管的问题。
当时浦市商业兴盛,据《泸溪县续志》载:“浦市在泸溪城南六十里的沅水西岸。地势平垣,土质肥沃。烟户很多,商业繁荣。云南、贵州两省的人,常往来此地做生意,上下船支多停靠这里,历来是有名的商业圣地”。《泸溪县志》载:“浦市即有江西、江苏、山西、陕西、福建、安微、湖北、四川各省以及本省的常德、宝庆、溆浦各府客商居住,且各设有会馆”。《泸溪县志·疆域志》载,清康熙45年,公元1706年,浦市大火,泸溪的溪洞巡检司署衙,尽被烧毁。浦市一带,既有沅陵籍居民,也有泸溪籍居民,难免有诉讼纠纷。双方衙门各自袒护本县县民,相持不下,每次详报,搁案未清。康熙57年,公元1716年,辰州知府迟瑞奉文,将泸溪在浦市的“溪洞巡检司”裁撤,建通判府衙门,浦市之事均由通判府衙管理,群众称之为:“三府衙门”。通判府衙始建于浦市正街内的“天后宫”处。而沅陵池蓬巡检司到乾隆30年才废止。后,辰州通判移驻浦市娥眉湾的池蓬巡检司内。
3、民国以来浦市全归泸溪管辖 民国《泸溪县续志》载:“民国元年,省示,将浦市通判裁撤,改成警察所”。民国三年按湖南省令:“将沅水西岸地方,从白沙沿沅水上游至马子桥止,划归泸溪县管辖”。民国《沅陵县志》载:“民初元始,割浦市正街及曲望、甲腊坪、红土溪、桥口、铁柱潭、麻溪口、白岩头、毛家滩、深泥田、松竹坪、五股流、突头溪12村并入泸溪,沅水西岸纯属泸溪,不复清时之疆土矣”。
自此,浦市全划归泸溪县管辖,至今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