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的政区城市化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
既有全国与成都、重庆等大城市一起成为最早实行全面市管县体制的襄樊(阳)市,也有全国地级市中最早“消灭”辖县、市辖区面积最大的武汉市,以及最小的地级市之一鄂州市、最年轻的地级市之一随州市、最“无间道”的地级市“江汉市”,还有全国唯一的上演过区划版的“全武行”的地级市黄石市。县级市无论是数量还是比例都高居中西部地区之首,在全国也是名列前茅。
如果按照事实上已无权威性的《宪法》所规定,只有“较大的市”才能辖“区县”。就全国范围而言,湖北符合这一标准的只有武汉,即便是在湖北这一方“小天地”里,也只有襄阳、荆州(沙市)、宜昌、黄石等少数几个城市是“矬子里的将军”。如果说这其中的襄阳和宜昌当年实行市管县体制时的地市合并还能带来机构编制精简的表面现象,那么黄冈、孝感、咸宁等直接的“地改市”所带来的是无论是区划单位数量还是机构编制事实上的增加,至于鄂州、荆门、随州等由县级市升格的地级市机构编制的增加幅度是呈几何级的。湖北政区城市化的“副产品”新设县和“袖珍”市辖区的数量在全国也是数一数二。
宜昌与襄阳、十堰这些地市合并的地级市,其中心城市综合实力在市管县体制实施之前已粗具规模,市管县在一定程度上还能为所辖县普遍接受,而黄冈、孝感、咸宁这些“地改”市,即便是经过了十几年的扩“城”,其“中心”城市的“中心”地位普遍受到所辖县的质疑。
尤其是当年拆分大荆州,不但没有培育出想象中的江汉平原另外一个“中心”城市,反而使得新组建的“荆州市”成为全国唯一的专业“蓄洪”市,造成江汉平原传统的中心城市荆州(沙市)在经济上的严重萧条。而衍生出的三个直管市更是全国的独家“创造”,如果不是后来无意中成为行政省直管县的“样本”,湖北就只有将“笑话”进行到底的份了。
湖北的经济也大致以“拆分大荆州”为分水岭。
在此以前一直是全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的“发达”省份,经济总量甚至与重庆直辖前的大四川不相上下,排名一直在全国的前十以内。而在此以后一路走低,离“中部崛起”的目标渐行渐远。
而湖北县级市数量在中西部尽管最多、比例最高,县域经济的实际发展水平与中部其他省相比差距越来越大。
这充分说明了单纯的政区城市化无助于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很多时候甚至适得其反。
虽然,政区的城市化现象是中国的大气候,湖北也不能独善其身。但至少不应该成为“急先锋”。
让“市、区、县”各归其位、各安其职,应该是中国今后区划改革的大方向,对湖北而言更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