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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百色试行“一办三中心”探索乡镇机构改革新模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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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12-06
新华网:http://www.gx.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1-12/06/content_24276651.htm
百色试行“一办三中心”探索乡镇机构改革新模式



www.gx.xinhuanet.com  2011年12月06日 11:13:44  来源:新华网广西频道


    新华网广西频道12月6日电(记者刘伟、王军伟)“以前是我们到乡上办事,还找不到乡干部,现在是我们动嘴,干部跑腿。”近日记者在百色市右江区汪甸瑶族乡塘兴村采访时,正好碰到村民黄立民在“农事村办”服务点办新农保,说到“农事村办”,他赞不绝口。 

    村民们所说的“农事村办”是百色市开始探索实施的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密切党群关系的新做法,即在乡镇政府所在地比较远,群众往来办事不方便的村设立“农事村办”服务站,县、乡各职能部门定期集中到服务站与村干部一起办公,为群众办理各种事务提供便捷服务。 

    为了使“农事村办”制度化、常态化,从2009年底起百色开始以部分乡镇为试点,把乡镇办、干、所的干部力量整合成“一办三中心”即乡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产业服务中心、社会服务中心和政策法律服务中心。

    在田阳县百育镇新民村,那拉水坝灌溉用水问题存在积案多年的纠纷,那亨屯第七组位于上游,那坤屯第八组位于下游,双方因水坝的使用权问题多年来存在矛盾纠纷。

    百育镇政策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后,多次就这一典型案件进行探讨,认识到这一矛盾若不化解,就有再次爆发大规模冲突的可能。统一思路后,政策法律服务中心组成工作组多次进村入屯,通过反复多次的教育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

    近日记者在田阳县百育镇政策法律服务中心大厅采访时看到,四五位农民正排队向工作人员反映问题,有的是林地纠纷、有的是宅基地纠纷、有的是经济纠纷。记者了解到,在百色市的许多乡镇,政策法律服务中心已经成为当地农民反映纠纷,政府化解矛盾的重要渠道。

    百育镇党委书记翟京神说,水利、山林、土地纠纷是当前农村社会的“三大矛盾”,一旦处理不好,不但影响农村社会的和谐,甚至还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田阳县将原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等整合成政策法律服务中心,并设有专门的服务大厅,从周一到周五接待群众来访,就是为了将农村社会矛盾消灭于萌芽状态。“过去乡镇机构分散的时候,要这样大规模的化解农村社会矛盾是很难想象的,比如司法所就两三个人,想调节矛盾也是力不从心。”翟京神说。

    为什么要探索乡镇机构改革?百色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欧波说,传统的乡镇机构设置存在效率不高、人浮于事的现象,加之税费改革后许多乡镇干部对如何服务农民无所适从,特别是在新形势下对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显得束手无策,百色通过改革基层机构体制来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引导产业发展、服务方便群众,有效化解了矛盾、促进了农民增收。

    欧波说,为更好地服务农事,乡镇“一办三中心”拥有两支办事队伍:除固定服务人员主要在乡镇“一办三中心”办公外,60%以上的干部被放到驻村服务岗位,直接在村屯受理、代办群众事务,开展工作。(完)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12-06
呵呵~湖北早几年前这么干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12-06
这不就是撤销街道,直管社区么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12-06
很多乡镇合并后,也采取类似的办法。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12-11
这个办法好,把很多吃闲饭的乡镇干部都用上了,化解基层矛盾,服务基层,如此态度好一点,处理事情方便及时一点,闹事的也会少一点,谁会没事找事找政府挨鞭子!!!!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2-01-15
不错的主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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