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实施行政区域调整的通知
(重府发〔1995〕7号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八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大型企业、大专院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重庆市行政
区划的批复》(川府函〔1995〕4号文)精神,现将我市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保持我市21个区划建制的前提下,扩大市中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的行政区域,市中区
更名为渝中区;撤销江北县、巴县,设立渝北区、巴南区,并调整其行政区域。
渝中区辖原市中区的七星岗、较场口、解放碑、朝天门、望龙门、南纪门、菜园坝、两路口、王家坡、上清寺、大溪沟11个
街道办事处和从沙坪坝区划入的大坪、化龙桥2个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驻和平路。
江北区辖华新、石马河、大石坝、观音桥、五里店、寸滩、江北城7个街道办事处和唐家沱镇,从南岸区划入的郭家沱街道办事处,从江北县划入的鱼嘴镇、复盛镇、五宝乡。区人民政府驻华新街。
南岸区辖南坪、龙门浩、海棠溪、玄坛庙、弹子石、大佛段、铜元局、花园路8个街道办事处和南坪、南山、峡口、涂山、鸡冠石、黄桷垭6个镇,从巴县划入的长生桥、迎龙、广阳3个镇。区人民政府驻南坪万寿桥。
沙坪坝区辖小龙坎、沙坪坝、磁器口、井口、詹家溪、石井坡、童家桥、渝碚路、天星桥、土湾、新桥、山洞、歌乐山13个街道办事处和覃家岗、歌乐山、井口3个镇,从巴县划入的陈家桥、曾家、虎溪、西永、土主、青木关、凤凰、回龙坝8个镇和中梁乡。区人民政府驻小龙坎。
大渡口区辖新山村、跃进村、九宫庙3个街道办事处,从九龙坡区划入的茄子溪街道办事处和八桥、建胜两个镇,从巴县划入的跳蹬镇。区人民政府驻新山村。
九龙坡区辖杨家坪、谢家湾、石坪桥、黄桷坪、中梁山5个街道办事处和九龙、华岩2个镇,从沙坪坝区划入的石桥铺街道办事处、石桥镇,从巴县划入的西彭铜罐驿、陶家、白市驿、巴福、走马、金凤、含谷8个镇和石板乡。区人民政府驻杨家坪。
北碚区辖天生、朝阳2个待道办事处的歇马、龙凤桥、天府、童家溪、澄江、蔡家岗、东阳、北温泉、施家梁9个镇,从江北县划入的水土、复兴、静观、柳荫、三圣、偏岩6个镇和皮家山、石坝2个乡。区人民政府驻碚峡西路。
渝北区辖原江北县的两路、沙坪、回兴、石坪、龙溪、人和、大竹林、礼嘉、鸳鸯、木耳、王家、兴隆、茨竹、大湾、中河、龙兴、洛碛、石船、麻柳沱、统景、大盛21个镇和古路、高嘴、永庆、石鞋、华秦、天堡寨、舒家、关兴、张关、明月、龙安、白岩、黄印、悦来14个乡。区人民政府驻两路镇。
巴南区辖原巴县的鱼洞、鹿角、惠民、林洞、青山、丰盛、双河口、麻柳嘴、二圣、五布、乐泉、姜家、天星寺、天赐、接龙、小观、花石、石龙、石滩、一品、安澜、跳石、圣灯山、百节、界石、南彭、公平27个镇和清溪、清和、白鹤塘、凉水、双新、和平桥、龙岗、陈家、仁流、南龙、忠兴、石岗12个乡,从九龙坡区划入的李家沱、土桥2个街道办事处和花溪、南泉2个镇,区人民政府驻鱼洞镇。
二、按照“不留飞地、界线分明、便于
管理、方便群众、有利发展”的原则,在认真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批准我市
行政区划调整
方案的基础上,决定对有关区部分街、镇中的村、社和飞地进行调整。
(一)将九龙坡区石桥镇和红岩村划归渝中区管辖,该村并入渝中区北龙桥街道办事处;
(二)将九龙坡区石桥镇的联芳村划归沙坪坝区管辖,该村并入沙坪坝区小龙坎街道办事处;
(三)将巴南区花溪镇的二塘村划归南岸区管辖,该村并入南岸区南坪镇;
(四)将北碚区水土镇的清南村、十字村划归渝北区管辖。以上两村并入渝北区悦来乡;
(五)将沙坪坝区詹家溪街道办事处在渝北区大竹林镇境内的十二居委会等地,划归渝北区管辖,该居委会并入渝北区大竹林镇。
(六)将渝北区龙溪镇龙山村十七社、松桥村一社,划入江北区石马河街道南桥寺村双埝塘社和观音桥街道观音桥村瓦房湾社的两处飞地,共26.35亩,划归江北区管辖,分别并入江北区的石马河街道办事处和观音桥街道办事处;将渝北区龙溪镇新五人路以南、洋河体育场片区规划A线以西工农村三社、一社和四社的一部分,约160亩划归江北区管辖,并入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办事处;将南岸区峡口镇郭家沱村划归江北区管理,并入郭家沱街道办事处。
(七)将江北区观音桥街道观音桥村瓦房湾社、石马河街道石子山村吴家湾社、寸滩街道头塘村塘湾社、分别划入渝北区龙溪镇的龙溪村、工农村、龙脊村、龙山村和人和镇双碑村的四处飞地,共138.54亩划归渝北区管辖,分别并入渝北区的龙溪镇和人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