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国土规划的性质与地位
辽宁国土规划是统筹全省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长期性的综合规划。主要包括规划调控国土空间,优化配置国土资源,保护整治国土环境,强化科学国土管理。国土规划是编制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及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的基本依据,是政府宏观调控、优化配置资源的重要手段之一。
第二条 国土规划的主题
本次国土规划的主题是“振兴与可持续发展”。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是国家区域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我国国土开发总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辽宁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它是东北振兴的先导和重点。全面振兴以国土空间的科学开发、有效利用与合理布局为基础。国土的开发利用既要满足当前全省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求,又要为未来发展留有充分的空间,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三条 国土规划的范围与期限
本次国土规划的范围是辽宁省行政辖区,包括陆域和海域。
规划期限为2006~2030年。其中:近期为2006~2010年;中期为2011~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基期为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