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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2012年西部县级以下行政区划调整汇总(含省级政府批准的县级调整)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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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10-03


重庆市
1、撤销江津区支坪街道,设立支坪镇(渝府【2012】34号)
2、将万盛经开区管理范围由2个街道2个镇调整为2个街道8个镇,即万盛街道、东林街道、万东镇、南桐镇、青年镇、关坝镇、丛林镇、石林镇、金桥镇、黑山镇。(渝办【2012】44号)
3、撤销南川区鱼泉乡,设立山王坪镇(渝府【2012】100号)
4、撤销云阳县后叶乡、龙洞乡、堰坪乡,设立后叶镇、龙洞镇、堰坪镇(渝府【2012】113号)
5、撤销城口县高燕乡,设立高燕镇(渝府【2012】106号)




四川省
1、开江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新宁镇淙城街9号迁至新宁镇橄榄大道1号。(川府函[2012]34号)
2、大邑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晋原镇北街57号迁至晋原镇桃源大道66号。(川府函[2012]196号)
3、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仁和镇攀枝花大道南段1446号迁至仁和镇迤沙拉大道1666号(川府函[2012]212号)
4、达县撤销南外镇,设置三里坪、翠屏2个街道办事处。三里坪街道辖原南外镇的梧桐梁、曹家梁、花溪、四合、店子梁等5个社区和三里坪、板凳山、雷音铺、高岩、千里沟、千坵塝等6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办事处驻三里坪。翠屏街道办事处辖原南外镇的草街子、金华、南坝、新南、新桥、叶家湾等6个社区和杨柳、堰坝、火烽、亚云、临江、长田、蔡坪、石河等8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办事处驻民乐街555号。(川府民政【2012】1号)
5、屏山县撤销新发乡,新建屏山镇,镇人民政府驻新农,辖原新发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2】2号)
6、荥经县撤销龙苍沟乡,设立龙苍沟镇,镇人民政府驻快乐村,辖原龙苍沟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2】3号)
7、宜宾县撤销普安乡,新建普安镇,镇人民政府驻周坝村(川府民政【2012】4号)
8、德昌县撤销麻栗乡和银鹿乡,设立麻栗镇,镇人民政府驻民主村麻栗场,辖原麻栗乡和银鹿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2】5号)
9、石渠县撤销俄多玛乡,设立色须镇,镇人民政府驻色洞村(川府民政【2012】6号)
10、仁寿县撤销观寺乡设立观寺镇,镇人民政府驻南华社区南华街(川府民政【2012】7号)
11、红原县撤销瓦切乡,设立瓦切镇,驻德香村。(川府民政【2012】9号)
12、丹巴县撤销巴底乡,设立巴底镇,驻齐鲁村(川府民政【2012】10号)
13、汉源县乡镇行政区划建制由原来的8个镇、32个乡调整为10个镇、20个乡(其中5个民族乡):(一)撤销万工、青富、市荣、白岩、贵贤、富春、大岭、大堰、两河、建黎等10个乡建制。(二)撤销2个乡设立2个镇,调整13个乡镇行政区域。撤销富泉乡设立富泉镇。将白岩乡的中海、双海、伏龙、桃湾、向明5个村和富林镇的鸣鹿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富泉镇,镇政府驻富泉社区。撤销唐家乡,设立唐家镇,将富春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唐家镇,镇人民政府驻五里社区。将青富、市荣2个乡和河西乡羊山村的第5、6、7、8、9、10、11共7个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富林镇。富林镇人民政府驻地从附城村迁至流沙河社区。将白岩乡的虫林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万里乡,万里乡人民政府驻建坪村。将马烈乡的深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安乐乡,安乐乡人民政府驻洪福村。将白岩乡的两河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万工乡的管山村,将万工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顺河彝族乡,顺河彝族乡政府驻万工社区。将大岭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河西乡,河西乡人民政府驻香林社区。将大堰乡的海亭、林政和新林3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宜东镇,宜东镇人民政府驻长荣村。将大堰乡的同义、太红和槽路3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富庄镇,富庄镇人民政府驻富庄社区。将两河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富乡乡,富乡乡人民政府驻富康村。将桂贤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大树镇,大树镇人民政府驻地从新民村迁至山羊坪社区。将顺河彝族乡觉托村的第4、5共2个组和皇木镇的石沟村所属行政区域并入乌斯河镇,乌斯河镇人民政府驻苏古社区。将建黎乡所属行政区域并入清溪镇,清溪镇人民政府驻富民村。(川府民政【2012】11号)
14、射洪县太和镇析出部分行政区域,设置平安和子昂2个街道办事处。平安街道办事处驻太和大道北段42号,辖原太和镇的清家堰、平安、蟠龙、太空、银华、大堰、木孔垭、团结等8个社区居委会所属行政区域;子昂街道办事处驻太和大道南段23号,辖原太和镇的衙署、德胜、水浒宫、三元宫、保河、黄磉浩、凉帽山、佛南、南井沟、何家桥、机房街、王爷庙、建设、百莲山等14个社区居委会所属行政区域;太和镇人民政府驻武安场,辖香樟社区和花土地、金鱼垭、瓦窑、香峨村、大碑、宝塘、磨嘴、白马庙、中沟等9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2】12号)
15、遂宁市安居区安居镇析出部分行政区域,设置柔刚街道办事处,辖解元、梧桐、陷马堰、顺安、苹果、凤凰、小祠、双河、正东、琼江、三河碑、书院沟12个社区和锦绣、石佛、狮子山、八角寨、锅盖梁、塘河、双林桥、萝卜园、书房坡、龙眼井、琼江、黄林1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办事处驻兴贸西路9号。(川府民政【2012】13号)
16、会理县撤销绿水乡,设立绿水镇,镇人民政府驻坪庄村,辖原绿水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云甸乡,设立云甸镇,镇人民政府驻沙元村,辖原云甸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新发乡,设立新发镇,新发镇人民政府驻新铺子村,辖原新发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2】14号)
17、兴文县撤销五星乡,设立五星镇,镇人民政府驻麻园村,辖原五星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2】15号)
18、会东县撤销新马、洛佐和鹿鹤村3个乡,设立乌东德镇,镇人民政府驻原新马乡麻栎村,辖原新马、洛佐和鹿鹤村3个乡所属行政区域;撤销姜州和中心2个乡,设立姜州镇,镇人民政府驻原姜州乡姜州村,辖原姜州和中心2个乡所属行政区域。(川府民政【2012】16号)
19、渠县渠北乡所辖前锋、庆丰、流江3个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渠江镇管辖。




贵州省
1、撤销瓮安县银盏乡、木老坪乡、松坪乡、猴场镇,设立瓮安县银盏镇、猴场镇。新设立的银盏镇辖原银盏乡飞练村、穿洞村、银盏村、太平村,原木老坪乡木老坪村、印山村、新寨村,原猴场镇大寨村、新华村。镇人民政府驻银盏村(原银盏乡政府所在地)。新设立的猴场镇辖原猴场镇八一村、金竹村、猴场村、河滨村、迎宾村、猴场社区,原松坪乡坪场村、金龙井村、大金星村、清池村、马场坪村,原木老坪乡天堂村。镇人民政府驻猴场村(原猴场镇政府所在地)。撤销瓮安县龙塘乡、铜锣乡,设立瓮安县江界河镇。新设立的江界河镇辖原龙塘乡尖坡村、樱桃村,原铜锣乡河兴村、群心村、三新村。镇人民政府驻尖坡村(原龙塘乡政府驻地)。(黔府函〔2012〕60号)
2、撤销瓮安县雍阳镇,设立瓮安县瓮水街道办事处和雍阳街道办事处。(黔府函〔2012〕61号)
3、兴义市巴结镇更名为南盘江镇(黔府函〔2012〕66号)
4、安龙县撤销新安镇,设立招堤、栖凤二个街道办事处,将木咱镇响乐村、安马村、者跃村、木咱村柳树井组和钱相乡沈洪村、红旗村纳入栖凤街道办事处管辖。(黔府函〔2012〕67号)
5、水城县撤销阿戛乡,设置阿戛镇,镇人民政府驻阿戛村;同意撤销蟠龙乡,设置蟠龙镇,镇人民政府驻蟠龙村;同意撤销玉舍彝族苗族乡,设置玉舍镇,镇人民政府驻玉舍村;同意撤销发耳布依族苗族彝族乡,设置发耳镇,镇人民政府驻大寨村。撤乡设镇后,原管辖区域不变。(黔府函〔2012〕261号)
6、贵阳市撤销49个街道办事处,设立90个社区服务中心。(一)云岩区:撤销中华中路街道,设立中华社区服务中心;撤销中东街道办事处设立中东、东山社区服务中心;撤销中西街道、延中街道,设立延中社区服务中心;撤销中华北路街道、环北街道,设立中环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北京路街道,设立北京路社区服务中心、省府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市西路街道,设立市西社区服务中心;撤销普陀路街道,设立普陀社区服务中心;撤销贵乌路街道,设立贵乌、金狮、中天社区服务中心;撤销黔灵东路街道,设立黔东、栖霞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威清街道,设立威清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头桥街道,设立头桥、金龙社区服务中心;撤销三桥街道,设立三桥、圣泉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宅吉街道,设立宅吉社区服务中心;撤销金关街道,设立金关、蔡关社区服务中心;撤销金鸭街道,设立金鸭、荷塘、普天社区服务中心;撤销金惠街道,设立金惠社区服务中心。(二)南明区:撤销新华路街道,设立新华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市府路街道,设立市府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太慈桥街道,设立太慈社区服务中心;撤销滨河街道,设立滨河社区服务中心;撤销遵义路街道,设立遵义社区服务中心;撤销二戈寨街道,设立二戈寨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大南门街道,设立大南社区服务中心;撤销西湖路街道,设立西湖社区服务中心、水口寺社区服务中心;撤销中曹司街道,设立中槽社区服务中心;撤销油榨街道,设立油榨社区服务中心;撤销花果园街道,设立花果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兴关路街道,设立兴关社区服务中心;撤销沙冲路街道,设立沙冲社区服务中心、沙南社区服务中心;撤销龙洞堡街道,设立见龙社区服务中心、龙洞社区服务中心;撤销中华南路街道,设立中南社区服务中心。(三)花溪区:撤销贵筑路街道,设立贵筑社区服务中心、阳光社区服务中心;撤销溪北街道,设立溪北社区服务中心、明珠社区服务中心;撤销清溪街道,设立清溪社区服务中心。(四)乌当区:撤销高新街道,设立高新社区服务中心、创新社区服务中心、振新社区服务中心;撤销新天街道,设立新天社区服务中心、顺新社区服务中心。(五)白云区:撤销龚家寨街道,设立白沙关社区服务中心、铝兴社区服务中心;撤销艳山红街道,设立艳山红社区服务中心、红云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大山洞街道,设立大山洞社区服务中心;撤销都拉营街道,设立都拉营社区服务中心。(六)小河区:撤销黄河街道,设立黄河社区服务中心;撤销长江街道,设立瑞华社区服务中心、兴隆社区服务中心、清浦社区服务中心、黔江社区服务中心;撤销平桥街道,设立平桥社区服务中心、航天社区服务中心、三江社区服务中心;撤销三江街道,设立小孟社区服务中心、航空社区服务中心;撤销金竹街道,设立金竹社区服务中心、金欣社区服务中心。(七)清镇市:撤销青龙街道,设立红新社区服务中心、新岭社区服务中心、百花社区服务中心、巢凤社区服务中心、红塔社区服务中心。(八)修文县:设立龙岗社区服务中心。(九)息烽县:设立新华社区服务中心。(十)开阳县:设立紫兴社区服务中心、南山社区服务中心。(十一)金阳新区:撤销金阳街道办事处,设立碧海社区服务中心、世纪城社区服务中心、新世界社区服务中心、逸景社区服务中心、金华园社区服务中心、金源社区服务中心、金麦社区服务中心、金岭社区服务中心、会展城社区服务中心。(筑政发【2012】58号)
7、撤销桐梓县茅石乡,设置茅石镇,驻茅坝村,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2】107号)
8、撤销桐梓县天坪乡,设置尧龙山镇,驻尧龙山村,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2】108号)
9、撤销湄潭县湄江镇建制,设置湄江街道、茶城街道。将湄潭经济开发区涉及的黄家坝镇官堰村、合同村和宝台村、民建村的部分村组,湄江镇鸡场村,鱼泉镇新石村的部分村组从原辖镇划出,设立湄潭县桃花江街道办事处。(黔府函【2012】167号)
10、撤销桐梓县新南乡,设置新南镇,镇政府驻石印村,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2】168号)
11、撤销桐梓县石莲乡,设置石莲镇,镇政府驻九坝村,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2】169号)
12、撤销平塘县掌布乡,设置掌布镇,镇政府驻掌布村,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2】224号)
13、撤销荔波县播尧乡,设置播尧镇,驻和平村,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2】281号)
14、撤销镇宁布依族自治县马厂乡,设置马厂镇,驻马厂村,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2】259号)
15、撤销镇宁布依族自治县大山乡,设置大山镇,驻大山哨村,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2】260号)
16、撤销荔波县驾欧乡,设置小七孔镇,镇人民政府驻绿林村(黔府函【2012】282号)
17、撤销德江县高山土家族乡,设置高山镇,驻铁贡坝社区(黔府函【2012】289号)
18、撤销德江县泉口土家族乡,设置泉口镇,驻泉口寺社区(黔府函【2012】290号)
19、撤销德江县长堡土家族乡,设置长堡镇,驻长堡社区(黔府函【2012】291号)
20、撤销镇宁布依族自治县六马乡,设置六马镇,驻板乐村(黔府函【2012】303号)
21、撤销镇宁布依族自治县良田乡,设置良田镇,驻良田村(黔府函【2012】304号)
22、撤销黎平县肇兴乡,设置肇兴镇,驻肇兴村。撤销黎平县龙额乡,设龙额镇,驻龙额村。撤销黎平县双江乡,设置双江镇,驻双江村。(黔府函【2012】305号)
23、撤销岑巩县注溪乡,设置注溪镇,驻衙院村(黔府函【2012】306号)
24、撤销开阳县花梨乡,设置花梨镇,驻花梨社区。撤销开阳县永温乡,设置永温镇,驻永亨村(黔府函【2012】307号)
25、撤销水城县都格布依苗族彝族乡,设置都格镇,驻都格村;撤销鸡场布依苗族彝族乡,设置鸡场镇,驻鸡场村;撤销勺米彝族苗族乡,设置勺米镇,驻范家寨村;撤销化乐苗族彝族乡,设置化乐镇,驻五星村。(黔府函【2012】326号)
26、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政府撤销黄土坡街道、荷城街道,新设立荷泉街道、黄土坡街道、红岩街道、荷城街道、杨柳街道等5个派出机关。(市府复字〔2012〕32号)
27、撤销从江县往洞乡,设置往洞镇。镇人民政府驻地往洞村,撤乡设镇后原所辖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2]225号)
28、撤销平坝县乐平乡,设置乐平镇,驻乐平村;撤销平坝县齐伯乡,设置齐伯镇,驻齐伯村。上述2个乡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不变。(黔府函[2012]344号)
29、撤销铜仁市江口县桃映土家族苗族乡,设置桃映镇,驻桃映村(黔府函[2012]345号)
30、撤销铜仁市江口县民和侗族土家族苗族乡,设置民和镇,驻民和村(黔府函[2012]346号)
31、撤销铜仁市江口县怒溪土家族苗族乡,设置怒溪镇,驻怒溪村(黔府函[2012]347号)
32、撤销铜仁市江口县太平土家族苗族乡,设置太平镇,驻太平村(黔府函[2012]348号)
33、撤销铜仁市江口县坝盘土家族侗族苗族乡,设置坝盘镇,驻坝盘村(黔府函[2012]349号)




云南省
1、撤销丽江市古城区七河乡、金安乡,设立七河镇、金安镇(云政复【2012】21号)
2、撤销文山市开化镇,设立开化、卧龙、新平3个街道,开化街道办事处辖北桥、梁子、振华、兴隆、螺峰、沙坝、大兴、西山、永通、铜厂、干河11个社区;卧龙街道办事处辖高登、攀枝花、卧龙、文新街、七花、白沙坡、塘子寨、大以古8个社区;新平街道办事处辖红旗、新平坝、里布嘎、迷洒、高末5个社区。(云政复〔2012〕1号)(文政复〔2012〕5号)
3、水富县向家坝镇析置云富街道办事处。从向家坝镇划出人民路、团结路、兴化路、双江、田坝、安江、温泉7个社区居委会和高滩、马脑、新安、新寿4个村委会,析置云富街道办事处,驻原向家坝镇人民政府驻地人民路社区,向家坝镇人民政府由人民路社区迁移至楼坝村委会。(云政复【2012】14号)
4、撤销丽江市玉龙县鸣音乡、奉科乡、白沙乡、拉市乡,设立鸣音镇、奉科镇、白沙镇、拉市镇(云政复【2012】67号)
5、一、撤销镇雄县木卓乡、坪上乡、碗厂乡、盐源乡、中屯乡,设立木卓镇、坪上镇、碗厂镇、盐源镇、中屯镇。二、同意撤销彝良县小草坝乡、龙安乡、龙海乡、荞山乡、钟鸣乡、海子乡、两河乡,设立小草坝镇、龙安镇、龙海镇、荞山镇、钟鸣镇、海子镇、两河镇。三、撤销威信县水田乡、长安乡,设立水田镇、长安镇。上述14个镇行政区域范围为原14个乡行政区域范围,镇人民政府驻原乡人民政府驻地。(云政复【2012】68号)
6、一、撤销昭阳区大山包乡、靖安乡、苏家院乡、洒渔乡、乐居乡、盘河乡、炎山乡,设立大山包镇、靖安镇、苏家院镇、洒渔镇、乐居镇、盘河镇、炎山镇;二、撤销鲁甸县小寨乡、江底乡、龙树乡、新街乡、火德红乡、乐红乡、梭山乡,设立小寨镇、江底镇、龙树镇、新街镇、火德红镇、乐红镇、梭山镇;三、撤销大关县高桥乡、寿山乡,设立高桥镇、寿山镇。以上16个乡撤乡设镇后,隶属关系、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云政复【2012】73号)
7、一、撤销巧家县蒙姑乡、金塘乡、新店乡、茂租乡、崇溪乡、东坪乡,设立蒙姑镇、金塘镇、新店镇、茂租镇、崇溪镇、东坪镇。二、撤销永善县码口乡、务基乡,设立码口镇、务基镇。三、撤销绥江县板栗乡,设立板栗镇。四、同意撤销水富县太平乡、两碗乡,设立太平镇、两碗镇。两碗镇人民政府驻地从两碗村迁移至花坛村青坪栈,迁移经费由当地自筹解决。蒙姑镇、金塘镇、新店镇、茂租镇、崇溪镇、东坪镇、码口镇、务基镇、板栗镇、太平镇、两碗镇行政区域范围仍为原11个乡行政区域范围。除两碗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外,其他10个镇人民政府驻地不变。(云政复【2012】77号)
8、撤销华坪县石龙坝彝族傣族乡,设立石龙坝镇(云政复【2012】65号)
9、普洱市撤销澜沧县东回乡,设立东回镇;撤销江城县康平乡、宝藏乡、曲水乡,设立康平镇、宝藏镇、曲水镇;撤销孟连县富岩乡,设立富岩镇;撤销西盟县翁嘎科乡、新厂乡、中课乡,设立翁嘎科镇、新厂镇、中课镇。(云政复【2012】82号)
10、撤销澜沧县惠民哈尼族乡,设立惠民镇。(云政复【2012】83号)
11、撤销墨江县鱼塘彝族乡,设立鱼塘镇(云政复【2012】84号)
12、撤销景东县花山乡、大街乡、安定乡、太忠乡、文龙乡、景福乡,设立花山镇、大街镇、安定镇、太忠镇、文龙镇、景福镇。撤销景谷县景谷乡、凤山乡,设立景谷镇、凤山镇。撤销镇沅县振太乡、古城乡、平和乡,设立振太镇、古城镇、平和镇。(云政复【2012】86号)
13、撤销思茅区六顺乡,设立六顺镇;撤销宁洱县勐先乡、德化乡、同心乡、梅子乡,设立勐先镇、德化镇、同心镇、梅子镇。同意撤销墨江县雅邑乡、泗南江乡、坝溜乡、文武乡、景星乡、新抚乡、新安乡、团田乡、龙坝乡,设立雅邑镇、泗南江镇、坝溜镇、文武镇、景星镇、新抚镇、新安镇、团田镇、龙坝镇。撤乡设镇后,14个镇行政区域分别为原14个乡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云政复【2012】87号)




陕西省
1、西安市高陵县撤销鹿苑镇、泾渭镇、崇皇乡,设立鹿苑街道、泾渭街道、崇皇街道(陕民办发【2012】90号)
2、撤销铜川市耀州区石柱乡建制,设立石柱镇,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甘肃省
1、庆阳市华池县撤销南梁乡,设立南梁镇(甘民复【2012】26号)
2、酒泉市肃北县设立盐池湾乡,下辖南宁郭勒、乌兰布勒格、奎腾郭勒、雕尔力吉、阿尔格勒泰五个村,乡政府驻地为盐池弯。(甘民复【2012】268号)
3、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撤销峰迭乡,设立峰迭镇(甘民复【2012】268号)
4、嘉峪关市撤销新华、五一、胜利、前进、建设、朝阳、峪苑共7个街道办事处,设立29个大社区。(嘉民发【2012】48号)




青海省
1、海南州贵南县森多乡撤乡设镇,设森多镇,森多镇政府驻地整体搬迁至黄沙头。(青政函【2012】23号)




西藏自治区
1、撤销札达县楚鲁松杰村,设立楚鲁松杰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撤销和田县罕艾日克乡,设立罕艾日克镇(新政函【2012】27号)
2、撤销墨玉县扎瓦乡建制,设立扎瓦镇(新政函【2012】28号)
3、撤销新源县喀拉布拉乡建制,设立喀拉布拉镇(新政函【2012】58号)
4、撤销裕民县吉也克乡,设立吉也克镇(新政函【2012】210号)
5、撤销额敏县上户乡,设立上户镇(新政函【2012】362号)
6、撤销乌什县阿合雅乡,设立阿合雅镇(新政函【2012】363号)
7、设立富蕴县喀拉通克镇,镇政府驻地设在铜镍矿西侧。(新政函【2012】83号)
8、撤销阿勒泰市切木尔切克乡,设立切木尔切克镇(新政函【2012】76号)
9、撤销清河县阿热勒托别乡,设立阿热勒托别镇(新政函【2012】29号)
10、五家渠市设立梧桐镇,镇政府驻102团场团部(八一南路84号)(新政函【2012】132号)
11、撤销额敏县玉什喀拉苏乡建制,设立玉什喀拉苏镇(新政函【2012】156号)
12、撤销特克斯县喀拉达拉乡建制,设立喀拉达拉镇(新政函【2012】189号)
13、撤销吉木萨尔县大有乡建制,设立大有镇(新政函【2012】205号)
14、撤销疏附县兰干乡建制,设立兰干镇(新政函【2012】165号)
15、设立民丰县亚瓦通古孜乡,乡政府驻亚瓦通古孜村(新政函【2012】90号)
16、撤销塔城市恰夏乡建制,设立恰夏镇(新政函【2012】91号)
17、撤销额敏县杰勒阿尕什乡建制,设立杰勒阿尕什镇(新政函【2012】166号)
18、撤销若羌县瓦石峡乡建制,设立瓦石峡镇(新政函【2012】131号)
19、撤销皮山县木吉乡建制,设立木吉镇。
20、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立查和特乡,下设4个社区,驻原查和特开发区管委会驻地(新政函【2012】67号)
21、撤销疏附县吾库萨克乡,设立吾库萨克镇(新政函【2012】211号)
22、设立和田县吾宗肖乡,乡政府驻塔西力克村。(新政函【2012】82号)
23、设立五家渠市蔡家湖镇,镇政府驻103团场团部(胜利西街230号)(新政函【2012】206号)


[ 此帖被zgq1983在2013-10-06 13:51重新编辑 ]
1条评分奖励+1
超巨星 奖励 +1 汇总资料,辛苦了 2013-10-03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10-04
好资料,保存!!!
好姑娘,永远是我们人生路上,最好的老师。
她们是摧毁者,也是建造者。
当你从感情的余烬里爬出来的刹那,就已经涅槃重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10-04
楼主有以前的资料吗?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10-04
宁夏没有吗?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10-06
有几条找不到出处。云南那个撤销石柱乡设立石柱镇是不是写错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10-06
回 torius 的帖子
torius:有几条找不到出处。云南那个撤销石柱乡设立石柱镇是不是写错了? (2013-10-06 11:38) 

原文有误,已更改。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10-07
民政部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行政区划简册2013年》,里面有2012年全国县以下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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