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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宋代的財政督理型準政區及其行政組織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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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12-20
— 本帖被 晦象先生 从 沿革资料和数据 移动到本区(2021-08-18) —

資料來源:我的收藏。

作者:余蔚。

收錄在:中國歷史地理論叢第20卷第3輯。

出版時間:2005年7月。

版次:1。

內容:宋代存在著各種準政區。其中對於國家政治生活影響最大的,是以發運使、總領、提舉茶馬、提點坑冶所管轄的財政督理型準政區。以發運使等為長官的準行政組織,受中央政府委託,在各自轄區內履行財政職能,並且圍繞各自的職能,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地方行政事務。它們對本政區內的州、縣,甚至路一級的官員存在著事實上的上、下級關係,使中央政府對地方行政事務的監察與管理進一步加強;但是它們的權力擴張受到中央政府的抑制,最終未能成為正式的行政組織,使宋代地方行政體系運作遲緩的發展趨勢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

文字:中文簡化字。

格式:PDF。

檔案:

宋代的財政督理型準政區及其行政組織.rar (539 K) 下载次数:32

解壓縮後就可觀看。
區劃、地名和官制,行政區劃的三大課題。

區劃:追求不只臺灣,乃至整個中國,甚至全世界都適合的劃分模式與方案。
地名:致力建構完善的命名法則。
官制:思考機關設立與人員配置的妥當計畫。

我的行政區命名理論第3版終於完成。非常高興(^_^)(記於1丁午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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