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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政区通名改革设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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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4-06-22
我的基础自治体和地理区划通名系统,分别参见我的签名档第一、二自然段。
市(city),街(town),村(village),区(district),社区(community)。
地方(region),路(province),道(circuit),府/厅(prefecture / subcircuit),郡(commandery),县(county),乡(division),邑(canton),亭(parish),里(alley)。
广域自治体通名,十八省和南满为府,北满为道。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4-06-22
一级行政区:省、自治区
    在省和县之间,设虚一级省派出机构:地区。地区只有监督权和联络功能。地区设置中级法院、地区检察院、地区纪委、地区公安局、地区统计局、地区审计局和地区行政巡视署。每个省下设只设十个以内地区。
二级行政区:县(民族自治县)、市
    市行政区域比县小,专门发展工业、服务业高度城市化的经济区域。市内只设街道。最多可设十个以内街道。县下辖乡、镇20个左右。
三级行政区: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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