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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地級,全面改稱郡級,自治州改成自治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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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12-07
全國的地級,可否全面改稱為XX郡,自治州改為自治郡,但,全國排名全40大的地級市,可以稱為XX府。
郡級以下,才能設市,連同40個XX府也一樣,。
所以市,真正落實為縣級才有,縣市同級。市的範圍,最大也大致不得超過實際建成區的2倍。
這樣的市,才是真正的市(city)吧?

此外,直轄市,都改成“都會省”,但直接管縣級的縣市。


[ 此帖被wwaitt在2014-12-08 09:13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12-07
郡一名不可用。如果非要保留地级且需改一个不那么乱的名字,似乎可叫做盟。蒙古人创立了省,盟的名义也不错。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12-07
盟,强调地方人民的主动性。道、郡显然是自上而下的,方便上级。做惯了顺民,改一个自主的名字就不乐意?郡的含义,或者就是群居之邑,或者就是指君王辖域。前一个名实不符(地级是广域),后一个脱离时代。至于道路,这些词本身就是常用词,还是免了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12-08
都能废掉领导这么喜欢的直辖市、地级市了,说明体制已经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还要拿着民族自治的裹脚布不放吗?

另外直辖省是个什么意思,除了直辖省,其他省是不归中央直辖的吗?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12-08
我以为都改成单字州好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12-08
还是“州”比较好。直辖市可以称“府'。英文译名分别为 prefecture 和 metropolis
“州长”听上去也比“市长”高端大气,市长改州长应该没有什么心理障碍。
可以恢复“人民委员会”这个名称,取代地方“人民政府”,以避免出现“府政府”的怪名。“府”的长官称“主席”
例:上海府人民委员会主席,简称“上海府主席” (President of the People's Committee of Shanghai Metropolis/ President of Shanghai Mp.)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4-12-08
回 令月寒川 的帖子
令月寒川:还是“州”比较好。直辖市可以称“府'。英文译名分别为 prefecture 和 metropolis
“州长”听上去也比“市长”高端大气,市长改州长应该没有什么心理障碍。
可以恢复“人民委员会”这个名称,取代地方“人民政府”,以避免出现“府政府”的怪名。“府”的长官称“主席”
例: .. (2014-12-08 02:11) 

可以恢复“人民委员会”这个名称,取代地方“人民政府”,以避免出现“府政府”的怪名。“府”的长官称“主席”
————————————————————————————
兄台的府人民委员会、府人民委员会主席,让我一直纠结的府政府、府长问题得到了解决。

我曾经想过府政厅,但感觉政厅比政府低;曾想过府尹,但感觉太古代化。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4-12-08
回 赤天亢帝 的帖子
赤天亢帝:可以恢复“人民委员会”这个名称,取代地方“人民政府”,以避免出现“府政府”的怪名。“府”的长官称“主席”
————————————————————————————
兄台的府人民委员会、府人民委员会主席,让我一直纠结的府政府、府长问题得到了解决。 (2014-12-08 04:55) 
府厅、市厅、区公所,此等称呼早已有之。中文没有,也可以借用日文汉字词。“政府”本来就是朝廷的专属称呼。把各级衙门都称为政府,是从国府开始的陋习。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4-12-08
地方政府的办事场所称作署,奈何今天人们只知道衙
个人认为郡是最恰当的地级政区名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4-12-08
地方政府不叫政府了,就叫“省部,郡(府)厅,县处,乡科”吧,一点都不违和。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4-12-08
叫什么都一样,关键是体制,体制没变,名称变了也只是换汤不换药。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4-12-08
郡好,因为不会和其他的混淆。
州的话,那些市名中含有州字的就比较麻烦。
非要叫“府”的话,得把政府改为公署。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4-12-08
回4樓先生,與諸位先進:
直轄市宜改稱“都會省”,昨晚敲錯,很抱歉,大概當時是想睡了。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4-12-08
關於各級機關名稱,個人意見為:中央政府;省、都會省、自治省政府;府、郡、盟、自治郡公署;縣、市、區、旗……政府;鄉、政、市、街……公所。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4-12-08
回 Franc.She 的帖子
Franc.She:
府厅、市厅、区公所,此等称呼早已有之。中文没有,也可以借用日文汉字词。“政府”本来就是朝廷的专属称呼。把各级衙门都称为政府,是从国府开始的陋习。

更确切说,“政府”指居相位者,引申到现代语境,政府应该指内阁,于我国当指国务院,地方不当用
如:
“安石居政府,凡所施行,民间不以为便。”(王安石拜参知政事)
“乞罢韩绛政府,以杜大臣争利而进者,且言韩维不当为中丞,刘述、范纯仁等无罪,宜复官。皆不听。”(韩绛,王安石变法支持者)
“李公以政府兼史馆。”(李公指元仁宗时平章政事李孟,此处政府有首相意)
于宋,权在二府:
  • “政府”指中书门下(政事堂)
  • “兵府”指枢密院

于明,因罢黜中书省,故六部被称为“六政府”。
明清,大学士因类相职,亦可称为“政府”。“清大学士,沿明旧名,例称政府,实则国初有议政处以掣其柄。雍正以后,承旨寄信有军机处,内阁宰辅,名存而已。”
参考资料:王敬松 中国的“政府”一词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4-12-08
回 东海风 的帖子
东海风:郡好,因为不会和其他的混淆。
州的话,那些市名中含有州字的就比较麻烦。
非要叫“府”的话,得把政府改为公署。 (2014-12-08 09:21) 

单字州。如广州市——广州,兰州市——兰州,苏州市——苏州......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4-12-08
回 令月寒川 的帖子
令月寒川:还是“州”比较好。直辖市可以称“府'。英文译名分别为 prefecture 和 metropolis
“州长”听上去也比“市长”高端大气,市长改州长应该没有什么心理障碍。
可以恢复“人民委员会”这个名称,取代地方“人民政府”,以避免出现“府政府”的怪名。“府”的长官称“主席”
例: .. (2014-12-08 02:11) 

州更好,但是府主席不好,在中国最好主席只有一位,包括自治区的也要改掉,除非国家主席改成总统。
建议稳省分地撤县并乡镇,实现省----市(县)----区(街道)、乡、镇三级。地级一分为二、三,称市或县(副厅级);原来的县拆分(大致按原来的县辖区大小),2、3个乡镇街合并,称区(街道)、乡、镇,为副处级。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4-12-08
回 令月寒川 的帖子
令月寒川:还是“州”比较好。直辖市可以称“府'。英文译名分别为 prefecture 和 metropolis
“州长”听上去也比“市长”高端大气,市长改州长应该没有什么心理障碍。
可以恢复“人民委员会”这个名称,取代地方“人民政府”,以避免出现“府政府”的怪名。“府”的长官称“主席”
例: .. (2014-12-08 02:11) 

还是苏维埃,还是现在的越南,多别扭的人民委员会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4-12-08
回 cdh518 的帖子
cdh518:州更好,但是府主席不好,在中国最好主席只有一位,包括自治区的也要改掉,除非国家主席改成总统。 (2014-12-08 10:41) 

“主席”是个非常普通、常用的词,从学生会主席、某协会主席、自治区政府主席到国家主席,用得太多了。事实上也没有发生混淆。没必要改。
中国实行集体元首制,而非总统制(个人元首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主席共同行使国家元首职能,国家主席只是这个集体元首的代表,和总统并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改称“总统”亦不妥。除非将体制改为个人元首制。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4-12-08
回 gdpan01 的帖子
gdpan01:还是苏维埃,还是现在的越南,多别扭的人民委员会 (2014-12-08 10:44) 

中国实际上就是苏维埃体制,(起了个本土化的名字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已)无须讳言。“人民委员会”在建国初也曾经作为人民政府的正式名称,没什么别扭的。
主要是我觉得“人民委员会”和“主席”比起“署”、“尹”这类复古名称,更合现政权的口味。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4-12-08
回 令月寒川 的帖子
令月寒川:
“主席”是个非常普通、常用的词,从学生会主席、某协会主席、自治区政府主席到国家主席,用得太多了。事实上也没有发生混淆。没必要改。
中国实行集体元首制,而非总统制(个人元首制),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家主席共同行使国家元首职能,国家主席只是这个集体元首的代表,和总统并不是一个概念。因此改称“总统”亦不妥。除非将体制改为个人元首制。


国家主席源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更早的渊源是国民政府委员会主席(国民政府主席),有委员才有主席、“一般席位”之分,现在这个国家主席(机构)只有国家主席、国家副主席,没有委员,名不正言不顺。
自治区主席来源于民国省政府主席,省政府除主席外,还有省政府委员。现在有自治区政府委员吗?

太師、天策上將、大相國、領尚書事、中書監、侍中、大將軍、大司馬、假节钺都督中外諸軍事、天下兵馬大元帥、領左右神策十軍左右十二衛大將軍、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太清宮太微宮使、首輔學士、監修國史、軍機大臣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4-12-08
府署,州署,县署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4-12-08
对,好主意,我建议再将国改为朝,“中华人民共和国”改为“中华人民共和朝”。那就倍棒了。
然后,一定要体现出“都”,北京都,上海都,重庆都,天津都,多几个都没事儿。
然后就是再来几百个道啊、府啊、郡啊、州啊之类的,
再来个几千个县衙,
然后全面改称道尹、知府、郡守、刺史、知县,这就实在太完美了。
现在的行政区划实在有儒中华风范,不完美,不科学,没有知识含量,跟大众不接轨,跟不上历史步伐,也跟不上世界潮流,必须得改,一定得改。
好主意!!!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4-12-08
对了,村长之类的也必须得换掉,全面改称亭长、里长之类的,这样有历史内涵,你看人家台湾就继承的特别不错。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4-12-13
瞎折腾,没意义,体制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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