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仙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太平乡等七个乡撤乡建镇的请示》(绵游府〔2014〕76号)收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绵阳市游仙区、江油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川府民政〔2015〕13号),同意你区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太平乡,设立太平镇,以原太平乡的行政区域为太平镇的行政区域,太平镇人民政府驻五星街118;
同意撤销观太乡,设立观太镇,以原观太乡的行政区域为观太镇的行政区域,观太镇人民政府驻观音桥街92号;
同意撤销白蝉乡,设立白蝉镇,以原白蝉乡的行政区域为白蝉镇的行政区域,白蝉镇人民政府驻新民街78号;
同意撤销街子乡,设立街子镇,以原街子乡的行政区域为街子镇的行政区域,街子镇人民政府驻金华街25号;
同意撤销云凤乡,设立云凤镇,以原云凤乡的行政区划为云凤镇的行政区域,云凤镇人民政府驻新政街2号。
上述行政区域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区自行解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后的相关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绵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