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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讨论]廢省級改州、地級市直隸中央如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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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4-02-07
新思維 將全國原本地級市、州、區重新劃分直隸中央,省級廢除是否可以增進行政效率,及人事浪費,不知各位先進意下如何?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12-05
在單一政體下,要實現地方自治又不影響國家的穩定統一,唯一的方法就是三權分立,以及行政權力分化。

地方自治只到府縣一級,不會出現規模過大的自治體危及國體。地方自治只限於一般內政方面,並受國家內務部監督,建設、地稅、文教、衛生、福利、交通通信、勞動行政、農工商產業、貿易等方面,既由地方自辦這些業務,也要有國家提供統一的宏觀調控(即依靠市場及法令手段進行干預)。

警察也分為兩部分,地方警察(受內政部監督)及國家警察(由內政部及其各級派出機構直接指揮)。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12-05
此方法可考虑。完全同意30楼的设想。

废省,扩地级市,那样中央下面直辖可能约150-220个县,每个县下设5-20余区,区下面设社区/村。先以社区、村级开始自治,随后进一步扩到县级自治,以及3-5个县联合自治。

原省级扩到大概1.4~2个现省的规模,取消省级建制,改为中央派出机构,管辖区规模即现省的规模。

市、镇一级,和行政区划级别剥离,摆脱附庸行政区划的地位。在少数地区组建“都市区”,都市区下辖多个市。市和县各自的管理范畴还在设想中。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12-05
以相當於現今省的規模作為中央各部門(前提是大部制)的派出機構轄區規模(各部門的轄區劃分不必一致)。

以相當於現今地級市的規模組建廣域的府縣,代替現在的一千多個小縣,打破計畫經濟體制小農經濟體制的發展束縛,推動市場經濟和資訊社會的發展。

以相當於現今縣級區劃的規模作為鄉鎮聯合自治體的規模,現有的市仍保留原有規模(原地級市僅保留市區部,其所轄縣部及市轄區部全部獨立)。

鄉鎮以下全面自治。

如此,中央政府直轄府縣,府縣直轄市鄉鎮。

司法體制擺脫附庸行政區劃的地位,以現行省的大致規模為管區設置高等法院,以府縣規模設置地方法院(過小的兩三個府縣得合設一個地方法院),以市及鄉鎮聯合體的規模設置地方法院分院及簡易法院。

立法體制擺脫附庸行政區劃的地位,以府縣、市、鄉鎮為管區設置各級地方立法機構。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12-05
直接以民国初年的道区来划分,全国不会超过100个。
或者并省为15个左右,逐步弱化它的权力,最终变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监察区)。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12-05
可以有多少个州?胡闹!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11-30
三四百个或许多了点,调整为60-80个比较合适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4-03-22
說的好
就是冗員、冗官不要太多就是了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4-03-22
缩省和扩地实际上是没有大冲突的,只要把机构人数限制好。
存在即合理,不过研讨还是必须的~~~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4-03-21
請各位支持廢省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4-02-29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2-29 14:06:50的发言:
对于楼主的观念,我认为应更进一步!
不仅要撤掉省,还应该撤掉县市,撤掉乡镇!
中央直辖各村!

這樣就太扯了
地級市歸中央 地級市以下應存在
含縣轄市 縣級 鄉鎮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4-02-29
以下是引用范缜在2004-2-29 14:06:50的发言:
对于楼主的观念,我认为应更进一步!
不仅要撤掉省,还应该撤掉县市,撤掉乡镇!
中央直辖各村!

這樣就太扯了
地級市歸中央 地級市以下應存在
含縣轄市 縣級 鄉鎮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4-02-29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2-29 8:52:16的发言:
但要和缩省派要有本质的区别,即州的机构不能大于现在的地级行政机构设置规模,不要让省级的官僚规模再次出现!
从司法系统来说,州只有中级法院和中极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全国设立不多于十五个的高级法院和高级检察院。

贊成 非常非常贊成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4-02-29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2-29 8:52:16的发言:
但要和缩省派要有本质的区别,即州的机构不能大于现在的地级行政机构设置规模,不要让省级的官僚规模再次出现!
从司法系统来说,州只有中级法院和中极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全国设立不多于十五个的高级法院和高级检察院。

贊成 非常非常贊成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4-02-29
对于楼主的观念,我认为应更进一步!
不仅要撤掉省,还应该撤掉县市,撤掉乡镇!
中央直辖各村!
稳省、小地、撤区、并县、并乡镇、乡镇街道改“政府服务中心”、广社区。推崇中山、东莞模式。
将我的思路再整理一下、主要有几点:
1、稳定省制、反对大区。2、市不再辖县(直辖市除外)。3、县市平级(指省辖市和县)。4、市不分区(直辖市除外)。5、合并县治、特别是合并小县。6、东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将乡镇和街道办改制为“政府服务中心”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4-02-29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2-29 8:52:16的发言:
但要和缩省派要有本质的区别,即州的机构不能大于现在的地级行政机构设置规模,不要让省级的官僚规模再次出现!
从司法系统来说,州只有中级法院和中极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全国设立不多于十五个的高级法院和高级检察院。
严重同意.[em12]
惟天有汉 鉴亦有光
实司群望 表我华阳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4-02-29
但要和缩省派要有本质的区别,即州的机构不能大于现在的地级行政机构设置规模,不要让省级的官僚规模再次出现!
从司法系统来说,州只有中级法院和中极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在全国设立不多于十五个的高级法院和高级检察院。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4-02-28

可以重组为60个左右——即现在五六个地级单位合并成一个州。
終於有知己了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4-02-28
以下是引用尹人在2004-2-20 22:57:22的发言:
[quote]以下是引用sunearth在2004-2-7 20:09:18的发言:
胡说八道!
三四百个一级行政区如何管?


可以重组为60个左右——即现在五六个地级单位合并成一个州。

我的方案与楼主的一样。具体分发请到划纸为界中查询。
[/quote]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4-02-20
以下是引用sunearth在2004-2-7 20:09:18的发言:
胡说八道!
三四百个一级行政区如何管?


可以重组为60个左右——即现在五六个地级单位合并成一个州。

我的方案与楼主的一样。具体分发请到划纸为界中查询。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4-02-20
晕,纯属空说了

个人认为中国的城市挑大个的二十到三十个做直辖市(包括香港、澳门),剩下的地方分出来二十多个省、自治区。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4-02-17
同意hand及wangyuch20的說法
以图养性 以图会友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4-02-17
可以啊!中央可以向大区派出机构,例如东北区办事厅,负责监督地方,地方实现自治。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4-02-16
国务院直辖乡镇一步到位,全国才四万个乡镇。国务院直接派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直选。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4-02-16
楼主:一個泱泱大國能管理三四百地及市州,为什么不能直接管理二千多个县级呢?地级也废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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