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同意湘潭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湘民行发[2015]46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
你市呈报的《关于湘潭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潭政[2015]97号)收悉,按照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五条、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1、同意湘潭县乡镇区划调整方案。
2、同意龙口乡、花石镇成建制合并设立花石镇,并将排头乡的桐梓、红卫、中加3个建制村成建制划归新设立的花石镇管辖;梅林桥镇、易俗河镇成建制合并设立易俗河镇。行政区划调整后,花石镇辖团建、兴云、九如、金宝、潲江、泥湾、龙口、董家坪、潭溪、紫桥、长寿、琵琶、日华、大江、金子、见楼、百和、天石、马垅、棋岭、超上、芙蓉、河头、金莲、七星、前进、罗汉、双溪、长岭、永仁、润塘、涓江、盐浮、盐埠、东晓、金塘、金丰、赵家营、天马、铜锣、兴合、水南、石坝、紫荆、中心、北斗、桐梓、红卫、中加49个建制村,花石社区居委会,总面积201.25平方千米,总人口9.01万人,镇人民政府驻花石(原花石镇人民政府驻地);排头乡辖排头、藕塘、扶冲、同心、回龙、月塘、延化、毫光、兴阳、留田、合兴、南桥、上南、湘南、鳌洲、松梓、严冲、龙潭、雪佳、严塘、船形、苍冲、仁陂、辰山、紫山、星星、霞山、指南、双泉、黄荆、安全、东山、长山、红祺、先劲、合荣36个建制村,总面积123.80平方千米,总人口5.81万人,乡人民政府驻排头(原排头乡人民政府驻地);易俗河镇辖黄竹、高桥、京广、谷丰、洪塘、梅林、谷塘、荷佳、万利、联云、安云、竹山、金盆洲、梅市、石梅、千江、石壁、杨柳、合龙、凫塘、鹧鸪、郭家桥、城塘、王家冲、新虎、新湖、新长、新堤、飞龙桥、划香、宝塔、友谊、白云、踏龙、山塘、烟塘、青光、八角、赤湖、金霞、上马、水竹、银塘、河洲、赋江、樟树、京竹、青狮、杉荫、杨溪50个建制村,城塘、砚井、牛头岭、百花、赵家洲、凤形山、富豪阁、吴家巷、云龙、瓦屋湾、晓木塘、大湖塘、花果山1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总面积212.19平方千米,总人口23.32万人,镇人民政府驻雪松路(原易俗河镇人政府驻地)。
2、同意保持谭家山、中路铺、白石、茶恩寺、河口、射埠、青山桥、石鼓、云湖桥、乌石、石潭、杨嘉桥12个镇,以及分水、锦石2个乡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后,湘潭县辖易俗河、谭家山、中路铺、白石、茶恩寺、河口、射埠、花石、青山桥、石鼓、云湖桥、乌石、石潭、杨嘉桥14个镇,分水、锦石、排头3个乡,总面积2132.80平方千米,总人口98.93万人,县人民政府驻地不变(易俗河镇大鹏中路518号)。
湖南省民政厅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