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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国务院正式批复撤销山南地区设立山南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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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3 发表于: 2016-06-08
人大常委会也是红牌子
unv
只看该作者 124 发表于: 2016-06-14
颜色都能搞错,这错误太低级了
unv
只看该作者 125 发表于: 2016-06-22
— (无形) 执行 帖内置顶 操作 (2016-07-03 06:34) —
一月七日

四、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区撤销山南地区设立地级山南市的批复(国函〔2016〕8号)
撤销山南地区和乃东县,设立地级山南市。山南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乃东区乃东路13号。
山南市设立乃东区,以原乃东县的行政区域为乃东区的行政区域。乃东区人民政府驻泽当镇英雄路21号。
山南市辖原山南地区的扎囊县、贡嘎县、桑日县、琼结县、曲松县、措美县、洛扎县、加查县、隆子县、错那县、浪卡子县和新设立的乃东区。

民政部平台有载http://202.108.98.30/description?dcpid=2016
只看该作者 126 发表于: 2016-07-07
回 晦象先生 的帖子
晦象先生:大唐山南道表示强烈抗议。 (2016-02-17 10:26) 

很好,正愁山南市没有历史文化积淀,这下送上门了。
逛行政区划论坛,览天下区划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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