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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别把“10万人"玩坏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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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6-08-23
前几天看1984年《上海市地图集》,有一页人口密度的,图例之中,最高一项为每平方公里13~17万人,最低一项为小于2万人。也就是说,在那个时代,上海中心城区1平方公里就有10多万市民。这10多万,在中国的总人口之中算不上什么,但却是绝大部分县城至今都没有达到的城市规模
按一般经验,城镇每平方公里1万人,那10万人只需要10平方公里,内地一个行政村住满人,肯定是能够达到这个10万人规模的。即便是农村,以中原地区的农村,每户15*30m的院子,6口人的家庭,那么人口密度达到1.33万人/平方公里,只要达到10平方公里的大村庄,即便算上公共区域和道路,也是能够达到10万人规模的。
以中国中原地区,每平方公里500人的规模计算。10万人,即需要200平方公里。以中原地区一个县平均2000平方公里算,只要一个县分为10个乡镇,几乎每个乡镇都能符合10万人的。这种案例,安徽淮北的濉溪县就是一个案例。由于进行了乡镇大合并,即使只算常住人口,六普还是有很多乡镇能够超过10万人规模。但就地去感觉一下,就能发现,这个区域的中心城镇并没有经济辐射能力。在某镇境内,但你并不会切实感受到这个镇的存在。此地被两个不算大的城市,宿州和淮北完全控制着。
中国现在的各种区划城市化的案例很多,很值得去探讨。但似乎什么东西都很容易被玩坏。就像小时候,我偶然一次将“咖啡色”的水彩笔叫做“灰色”,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班里见到这种颜色都叫灰色。
县和市的捆绑,其实是一种很粗放的管理方式。美国的参众两院,众议院按照人口来分配名额,而参议院按照每州平等的原则,给予相同的名额。这是在两个不同维度去考虑公平。参议院保障了州与州之间的平等。而众议院又保障了人与人的平等。虽然不算完美,但也算很合理。那么,我们现在的县制捆绑了市制,把本来可以走不同维度的两个事物,糅合在一起,实际上造成了很多的问题,和不平等。县是基于国家对各个区域的基本管理而设置的。而现代城市是人聚集的结果,和国家的这种据点并不一定相关。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9-05-24
还可以强调的是,如今非地区之10万人口大镇,若它的上级是市,可以通过撤镇设街解决人口众多与行政资源紧张的问题;如果它的上级是县,则说明当地领导不力。这种不力,要么问责所在县领导,要么就追导致县辖镇出现人口众多的问题的责任人(镇领导)。

不管怎么样,导致一个县辖镇出现了40万人口是不可思议的,如果是流入人口则说明这行现代人就政策需要做出一定的修正,并且既然是人流的错,那么所在县的实力应该在县级市水平有余,而实际上像苍南县却并不是这样。可见能够导致一个县辖镇出现这么多人口的并非是人流的错误,而且这40万人口是户籍的错误,是当地没有充分研判县城驻址导致的结果。

仍然以浙江苍南县县城选址为研究,可以发现县城的设置与后来的龙港镇人口众多是两个前后相差30年的事件(1981年县城选址了灵溪,2011年龙港硬并周边镇),说明导致县辖40多万人口大镇的问题不是人流的问题,也不是方面研判不够的问题,而是当代非法操作的问题,2011年谁是镇长当地一把手谁才是制造问题的罪魁祸首。

明知道县城的选址是正确的妨碍了“左”“右”势力的利益,就以权谋私公器私用把周边镇非法操作划入龙港,导致一个人口合理的镇被认为的“小政府大社会”,并且有意制造舆论是国家的错误一样,出现了龙港镇升县级市的叫嚣。

可以得知,如今的10万人口大镇升县级市已经被玩变味,好在国家也禁止了非地区类行政不再享受镇升县级市的待遇。如今的龙港镇人口众多的问题并非发展过程中的矛盾问题,不是国家的政策错误,也不是县领导的过失,而是当地镇领导的思想不合格所致,卡在上不得县级市下又人口众多的龙港镇何去何从,多少成了反面材料。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9-05-24
农村才是国家的根本,城市只是一个效果而已,不能因为某个城市是人流聚集的因素就否定这个论点的适用性。
美国是资本主义国家,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不能用资本主义的长处暗示社会主义全都是短处,既然是存在的制度就有其合理性,也要看到社会主义中国的长处也是资本主义美国无法比拟的。

10万人口设市只是解决专区时代遗留、地区时代问题的一个集中性化解产物,核心问题是化解不生产还破坏生产的极端行为叫警惕右主防左,可见当时以权谋私公器私用是多么严重。
10万标准是拍脑勺决定的,当时中国乡镇数目庞大(吃饭的比干活的人还要多),但是这个瞎决定给后面的生产(促进则退)和机构精简(乡镇合并)起到了积极性作用,所以不能用现代人的眼光去怀疑那个年代的理法,这便是1986年撤县设市标准的一个大环境缩影。

10万人口的镇升市,是转化地区为地级市解决市区中心是区而不是市的一个稳妥办法,争取上楼所说上海的一个市区人口就有十多万以上并且人口密度上万人。那么一个镇至少有50平方公里,开发得好也有50万人口了吧,直至今日城市等级划分也沿用了50万为(城区)最低标准的划分办法。通过10万人口之镇升县级市,转地区该县级市为市区而别地设市,奠定了现代行政区划稳定的基石,更是为1993年撤县设市标准打下扎实基础。

很明显1986年是撤镇升市,镇是研究市的蓝本。1993年是撤县升市,县是研究市的标本,这也本随着10万人口之镇升市问题的在非地区类行政的全面结束。比如浙江龙港镇拥有近40万人口,要是在1986年以前,它就是一个县级市。但是即便写入93标准的镇升县级市,也都卡住了龙港镇升县级市的愿望。谁又能否决方面的10万人口镇升县级市潘多拉地限制了龙港的非法想法。也是基于这种制度对欠发达中西部地区的保护,才不至于像美国那样被城市所主宰国运,至少中国西部新疆等省份的地区升地级市的时候其拥有10万人口的镇会被考虑升县级市为设立地级市转化为市区做准备的。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7-09-17
回 南岳山人 的帖子
南岳山人:省县是面,市镇是点,以面辖点是正常,以点辖面是荒谬。所以,应该是县辖市镇,而不应该是市辖县区。当然,这点也得有一定的地盘,否则什么也摆不开,面积在两百平方公里左右为宜,乡也可以看成是预备镇,面积稍大点没啥,就没必要单独设一级了。所以理想的行政区划是:中央-省 .. (2017-09-16 23:32) 

首先,市镇(无论是建制市镇还是聚落市镇)再小,也不是什么点,而是相对小一点的面或者线!县,只不过面积稍微大一点,反正全省地图,也不过是一个小团,放在全国地图,就纯粹是一个“点”了。所谓的县是面,不过是“县城”这个“点”披着光彩大衣蛊惑人心罢了,县城对乡镇的“压榨”程度让地级市可望不可即。另外,以面辖点是正常,以点辖面是荒谬这种说话,你是如何辩证出来的?有什么理论基础和现实基础?
市区和县不应该以所谓的点和面来论证,而是恒星和行星来看待,以恒星为中点围各行星各行其道才是可行的。以地级市区为中心,各县市区合理分工互相配合才是正确的。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7-09-16
回 aiorio 的帖子
aiorio:不错
城市是点状的,而乡村是面状的,强行合治肯定会出问题。
应当在一个规模大小合适的地区,设置一个合治的大政区,下面细分为点状的市镇和面状的县乡 (2016-08-24 00:38) 

省县是面,市镇是点,以面辖点是正常,以点辖面是荒谬。所以,应该是县辖市镇,而不应该是市辖县区。当然,这点也得有一定的地盘,否则什么也摆不开,面积在两百平方公里左右为宜,乡也可以看成是预备镇,面积稍大点没啥,就没必要单独设一级了。所以理想的行政区划是:中央-省-县三级政府,县下分市镇乡三种社会形态,再以下的街社村,完全实行居民自治就好了。
欢迎理性探讨,一起学习研究。
以兴趣会天下同道,同畅想绘华夏未来。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7-09-16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并不反对地方自治,只是在实行地方自治之前,首先必须将城市土地私有化,最底线应当改为城镇土地(城镇居民)集体所有。
....... (2016-08-24 18:04) 

何不说得更通透一点:国有即党有,党有即几百个红色家族所有,中国现在的国体,跟“人民”有何相关,只不过把一个皇帝换成几百个皇帝罢了。比之大清民国,现在腐败的程度尤甚百倍。
[ 此帖被南岳山人在2017-09-16 23:35重新编辑 ]
欢迎理性探讨,一起学习研究。
以兴趣会天下同道,同畅想绘华夏未来。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7-09-06
灰色和咖啡色,我小学的时候也很疑惑,灰色不该是水泥地的颜色么,咖啡色应该类似于褐色啊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7-08-30
美国的参众两院,众议院按照人口来分配名额,而参议院按照每州平等的原则,给予相同的名额。这是在两个不同维度去考虑公平。参议院保障了州与州之间的平等。而众议院又保障了人与人的平等。虽然不算完美,但也算很合理。
我们现在的市县制,把本可以走不同维度的两个事物,糅合在一起,实际上造成了很多的问题和不平等。县是基于国家对各个区域的基本管理而设置的。而现代城市是人聚集的结果,和国家的这种据点并不一定相关。
[ 此帖被山川形便在2017-09-07 08:16重新编辑 ]
山川形便,撤省地置百郡,郡分大县,县管大乡村,驻市,不问一般市政
城乡分离,适域市分级有限自治,划街坊,城市圈内连片处合并改区
另设监察域,选举域,审计域,统计域,军事域,教化域,医疗域
反对特区,民族自治,联邦制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6-09-04
荣毅仁提议城市土地国有?还是第一次听到。。。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6-09-02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你整天说这些废话有什么用呢?
就像你的昵称一样,完全都是空的。
另外,你胡乱扣帽子,有意思吗?上面说的这些,任何一个正常社会,都应该如此。跟太祖皇帝有神马关系?
....... (2016-08-31 16:57) 

说实际点的有用吗,谁听,谁在意,谁能实践。
现在就是空想社会大论坛。乌托邦而已。
准谈风月无人问,妄论国是徒心伤。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6-08-31
回 破除官本位 的帖子
破除官本位:对土地研究很有见解,大有继承毛的衣钵的迹象啊
确实,在任何时候,土地和地权都是绕不开的一道线,他是分割社会制度的基础,我共高举MELSM的思想旗帜,把掠夺人民作为其最大的资本,没有对人民群众的压制和掠夺,OURS  PARY能成长成为现在这样的巨象? (2016-08-31 16:29) 

你整天说这些废话有什么用呢?
就像你的昵称一样,完全都是空的。

另外,你胡乱扣帽子,有意思吗?上面说的这些,任何一个正常社会,都应该如此。跟太祖皇帝有神马关系?

善良一点吧,别把老百姓逼急了。虽然老百姓造反从来没成功过,但社会动荡,你们这些大官僚也没啥舒坦日子过。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6-08-31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其实,县改市、县改区、“大镇设市”,就是掠夺人民土地。
82年,土地所有权入宪,主要推动者是荣毅仁,大资本家一个。其提议的立足点,就是老百姓“漫天要价”、“军队建设需要土地”…。当时他是提出全国的土地都“全民所有”,那些稍微有些良心的老革命实际上是完全反对的… .. (2016-08-30 10:55) 

对土地研究很有见解,大有继承毛的衣钵的迹象啊
确实,在任何时候,土地和地权都是绕不开的一道线,他是分割社会制度的基础,我共高举MELSM的思想旗帜,把掠夺人民作为其最大的资本,没有对人民群众的压制和掠夺,OURS  PARY能成长成为现在这样的巨象?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6-08-30
回 schwa 的帖子
schwa:有意模糊政区和城乡概念有利于官僚集团利益最大化,他们才不考虑国家长期治理政策的合理性,或者不具备考虑的能力 (2016-08-30 09:47) 

其实,县改市、县改区、“大镇设市”,就是掠夺人民土地。

82年,土地所有权入宪,主要推动者是荣毅仁,大资本家一个。其提议的立足点,就是老百姓“漫天要价”、“军队建设需要土地”…。当时他是提出全国的土地都“全民所有”,那些稍微有些良心的老革命实际上是完全反对的……。

实际上,前几版宪法,颁布的时期,比82年要左得多。而前几版宪法都没有将土地“公有”。

“城市土地全民所有,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两句话道尽了朝廷的本质。
人们再怎么聚居,没用的。你得把土地捐给利益集团,才是城市。
说什么新型城镇化,废除这两句话,才可能有新型城镇化。

或者改为:
0、全国的土地,应由中国公民/法人持有。
1、全国人大、中央政府办公用地全民所有,中央政府代为持有。
2、各级法院检察院办公用地、国防用地全民所有,中央政府代为持有。
3、地方人大、政府办公用地由本地方居民集体所有,本级地方政府代为持有。
4、城镇公共土地,由城镇居民集体所有,本城镇行政当局代为持有。
5、居民小区土地,由小区业主集体所有。
6、企事业单位办公、生产、生活用地,由业主所有。
7、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由业主所有。
8、农村生产用地的所有权,由当地原住居民协商确定。
9、中国公民/法人开发无主土地,可以声明对已其的所有权
10、各级政府、任何公民/法人,获取其他公民/法人的土地所有权,均应当支付足够的费用,并依相关的法律程序进行所有权变更。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6-08-30 11:43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6-08-30
有意模糊政区和城乡概念有利于官僚集团利益最大化,他们才不考虑国家长期治理政策的合理性,或者不具备考虑的能力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6-08-27
撤乡并镇,本身就是走错方向,硬是混淆城市、城镇与省、县、乡的功能和概念。让市、镇承担不应背负的重担。民政部和某些砖家就爱生造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将作死的节奏发挥到极致。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6-08-25
回 沪a 的帖子
沪a:不是讲的明明白白是镇区人口吗,建成区建成区建成区啊 (2016-08-25 20:54) 

“镇区建成区十万人口”这条标准没有问题,但是实际操作中总会有提出新概念。
现在市区已经被玩滥了,要不就是攒鸡毛凑掸子,搞组团,要不就是穿棉袄装胖子,划入远郊乡镇,关键在于没有严格执行标准和力度。如果镇改市有严格的条条框框限制(比如必须是单核城区),严格地那标准去卡,根本也不会玩滥。
不过照现在的情况,难。
[ 此帖被地图在2016-08-25 22:0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6-08-25
回 地图 的帖子
地图:如果十万人可以作为镇改市的标准的话,估计又要出现大量合并乡镇攒凑人口总数的情况了,就像是现在某些“皮厚馅小”的市区。 (2016-08-25 18:36) 

不是讲的明明白白是镇区人口吗,建成区建成区建成区啊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6-08-25
如果十万人可以作为镇改市的标准的话,估计又要出现大量合并乡镇攒凑人口总数的情况了,就像是现在某些“皮厚馅小”的市区。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6-08-25
回 keating 的帖子
keating:现阶段,地方全民和“集体所有”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好不好。
集体所有,那是乡镇企业和农村集体土地好伐。属农的。
....... (2016-08-25 11:35) 

居然来这里卖老,无语。说别人不懂的时候,先想想自己说的话是否妥当,年轻人!

“集体所有属农,全民所有属城”是本朝强加的意思好伐。

而,地方全民,则完全是你生造的概念。实质上,地方全民并不存在。
前面有一位已经说过了,全民所有实质上是“党有”。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地方政府开办的企业,也是党有,并不属于地方人民,也不属于地方政府。
唯一不一样的只是控制这一部分党产的人不同而已。

我说有集体所有这个概念,只是要说明全民所有的虚伪性。
我很清楚的说过了,城市的土地归全民所有,实质上是归贵族所有。
而且,也清楚的点出,城镇自治的前提,城镇土地要归城镇居民所有。抛开本来没有的“属农”的属性,集体所有是城镇居民所有的最低的合适方式。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6-08-25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你应该在本朝也活了几十年了吧。
难道不知道本朝的特点就是有意模糊产权,权贵阶层代表全民享受利益吗?
城市土地全民所有,可不存在地方全民。因为地方全民有另外一个词“集体所有”。 (2016-08-24 11:08) 


现阶段,地方全民和“集体所有”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好不好。

所以,你确定你明白?
[ 此帖被keating在2016-08-25 11:45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6-08-25
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你真的懂吗?
自治不是设计出来的!
自治是谈判谈出来的!
....... (2016-08-24 10:14) 

懂什么,不知“北京时间”定格什么点上?
确实自治权需要斗争才能争取到,但是与我的发言有何干
不知所云
只有破除官本位,建立市场经济引导为主,行政调控(规划)为辅,才能形成城镇化的良性发展。
城市管理应执行三权分立,即人大拥有决策权,政府拥有行政权,政协拥有监督权,方能更好发展和管理城市。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6-08-24
即便是农村,以中原地区的农村,每户15*30m的院子,6口人的家庭,那么人口密度达到1.33万人/平方公里,只要达到10平方公里的大村庄,即便算上公共区域和道路,也是能够达到10万人规模的。------瞎算!不要道路、不要绿地、不要公园、不要广场、不要政府机构和公共设施用地?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6-08-24
这10万是镇区,不是全镇。镇区过10万的还真不太多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6-08-24
Re:回 東七區 的帖子
東七區: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并不反对地方自治,只是在实行地方自治之前,首先必须将城市土地私有化,最底线应当改为城镇土地(城镇居民)集体所有。
....... (2016-08-24 18:04) 

“国家私有”,还不如改为党有、军有。
弱冠弄卓,而立未立,不惑遗惑,鲜知天命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6-08-24
可人家是镇区人口啊,也就是镇的主城区建成区内的人口是10W。
虽然六普很多超10W镇,但是城区超10W这样突出的镇其实也很少。
除却直筒子市、经开区(镇)同地、县城、区管镇外,其实也很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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