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那几个乡镇确实存在过。我在国家统计局查到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中,大英县确实是18个乡镇。
那么造成这种情况的是撤乡并镇。
我从1981年四川分乡镇地图查询到的是
大英(还属于蓬溪)所包含公社(管辖乡)
星光公社(隆盛、光明、永胜、同心,郪口、回马、民主)
建新公社(天保、金星、和平)
蓬莱公社(高峰、永明、火井、蓬莱、太吉、新桥、联合、古井、红旗)
玉峰公社(玉峰、红星、智水、象山、永兴)
河边公社(河边、星花、大英、马头、先锋、八里)
1997年成立的时候,乡镇合并,就是11个乡镇了。
至于后来又分出来一批,可能是撤并过程中,又重新分出来了。
至于那几个镇降为乡,那就不清楚了,难道是镇是不能撤销的?降为乡便于撤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