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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关于行政区划的脑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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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8-09-09
建国后尤其是106以来,行政区划也多被诟病,存在很多问题。于是我脑洞大开,设想了一套政区划名称改革方案。注意:该方案对各级各类行政区原有的级别、机构设置、政治待遇和经济政策不作调整和改变,仅对名称和管辖形式做调整。

一、省级行政区:
1.省的名称保留,行政首长为省长
2.直辖市改称为都,行政首长为总督
3.自治区改称为都护府或安抚司,行政首长为都护或安抚使

二、地级行政区
1.副省级市和计划单列市改称为府,行政首长为府尹
2.省会和部分较强的地级市改称为府,行政首长为府尹
3.一般地级市改称为郡,行政首长为太守或郡守
4.地区和盟改称为道,行政首长为道尹
5.自治州改称为宣慰司,行政首长为宣慰使

三、县级行政区
1.县级市的名称保留为市,行政首长为市长
2.市辖区的名称保留,行政首长为区长
3.县的名称保留,行政首长为县长
4.旗改称为县,行政首长为县长
5.自治县和自治旗改称为宣抚司,行政首长为宣抚使

四、乡级行政区
1.街道的名称保留
2.乡镇的名称保留
3.苏木改称为乡
4.民族乡和民族苏木改称为乡

五、特别注释
1.都不下辖府/道/宣慰司、但可以下辖郡
2.府和郡可以下辖市/区/县/宣抚司
3.道和宣慰司可以下次区/县/宣抚司
知乎ID:温煦
上联:花香鸟语知春里 下联:山高水丽万景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8-09-09
http://xzqh.info/lt/read.php?tid=149873

参见我南北势力划分图已经把直辖市改叫都,副省、计划单列改为府。

市的概念就缩窄很多了,再把县级市改为郡就行了,能少动则少动,每个调整都是要花钱的。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8-09-10
都护(府)、安抚司(使)、宣慰司(使)、太守、郡守、道尹、府尹这也太复古了吧!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8-09-10
干脆恢复郡县算了。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8-09-10
这个感觉要穿越回古代了。^_^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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