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加强依法行政水平,有效解决我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多头管理的现象,日前记者了解到,依据有关法律及文件规定,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明确了市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县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管辖范围,
将原由榆中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的和平片区、金崖片区和原由皋兰县人民政府负责管理的九合片区及盐池片区部分区域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能,由市城乡规划局统一管理,统一执行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
同时,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原则,最大限度减少对项目建设的影响,按照“老项目老办法,新项目新政策”,上述范围内原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做出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由原审批部门继续负责办理后续规划手续,并履行相应的批后监管职责;新申报的建设项目,按照统一的报件格式、统一的审批流程,统一的坐标标准和统一的“五线”核放,由市规划局进行管理。
市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定期开展城乡规划督察工作,重点对各区县城乡规划的编制、实施、住建部卫星遥感图斑核查整改及建设项目突破城乡规划强制性内容等情况进行督察,确保我市城乡规划管理“一张蓝图绘到底”。